广西贵港,37岁男子韦某于2020年3月网上认识已婚妇女曾某后,二人感情迅速升温,聊得不亦乐乎。同年5月至7月期间,韦某就多次与曾某相约见面,并开房间发生了关系。
同年7月4日,韦某以女性身份注册了一个账号加曾某为好友,二人在聊天过程中,韦某以女性身份告知曾某,其已得知曾某与韦某多次开房发生过关系之事,并威胁曾某不支付其钱财,就会将此事告诉曾某的丈夫。
曾某基于害怕老公知道此事后,会影响婚姻关系的心理,被迫多次支付钱财,合计26300元。
事后曾某却浑然不知,并继续与韦某保持着不正当男女关系。不过,韦某认为曾某有钱,其并没有打消继续向曾某要钱的想法。
去年8月6日,韦某就开始谎称自己生病,并以治病需要钱为由,先后多次骗取曾某45500元。该钱款得手后,被韦某挥霍一空。
当然,纸永远都是包不住火的。曾某发现上当后,果断报警求助。目前,韦某已被检察院起诉。(案例来源:中国检察网)
本案韦某自以为聪明,但聪明反被聪明误,其两次以非法手段占有曾某钱财的行为,实际上均构成犯罪。
法律会如何评价韦某的行为?
其实在刑法法条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背他人意志,并向他人索要钱财的常见罪名有抢劫、敲诈勒索、诈骗、盗窃罪等。而区别这些罪名的主要方式,一般将视行为人所使用的方式、方法或手段来界定。
其中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使用威胁、要挟或恐吓等方法,致使被害人处于非常害怕的心理,而被迫向行为人支付钱款数额较大以上的行为。
而诈骗罪是指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致使被害人处于错误认知的情况下,向行为人支付钱财数额较大以上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中,韦某以公开2人不正当关系为由,威胁曾某支付其钱款合计26300元在前;以虚构生病为由,骗取曾某钱款45500元在后。其两种行为均构成犯罪,故应当追究曾某的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同属数额型犯罪,因此一般将根据行为人的非法所得来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他人钱财3-10万以上数额巨大的,处有期徒刑3-10年。敲诈勒索他人钱财2千-3万元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换而言之,本案韦某仅犯诈骗罪,就应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且其还应实行数罪并罚。
其实曾某也有错,但其过错所侵害的权益是其丈夫的。因此并不能据此对韦某从轻处罚。不过曾某丈夫则可以妻子出轨为由提出离婚,并可据此向曾某索要赔偿,即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婚内出轨不仅可能影响夫妻关系,还极易引发以生命为代价的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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