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顾某莽危险驾驶案
2022年01月24日21时10分许 顾某莽驾驶一辆牌照为沪C9KCXX白色现代越野车,沿虞城县城郊乡嵩山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与湘江路交叉口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后经对其静脉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58.8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陈某利危险驾驶案
2022年01月11日20时50分许,陈某利驾驶一辆号牌为豫NF01xx传祺牌小型轿车,由西向东驶至河南省虞城县城郊乡滨河路东段二水厂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虞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后经对其静脉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28.7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宋某龙危险驾驶事故
2021年12月29日21时05分许 宋某龙( 驾驶一辆雷迈牌电动四轮轿车,由北向南驶至河南省虞城县刘店乡会庄村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虞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后经对其静脉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98.6mg/100m,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李某伤人事故
2022年01月15日05时25分许,李某驾驶豫NT18xx号小型轿车沿伊尹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时,与相对方向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陈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相撞,造成两车及陈尊手机损坏,陈尊受伤,构成交通事故。
万某彬伤人事故
2022年01月19日19时万某彬驾驶豫NC89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NFWxx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沿连天线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同方向左转弯行驶卢某玲驾驶的电动四轮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构成交通事故。
徐某恒亡人事故
2021年12月08日16时许,徐某恒驾驶两轮电动车沿虞贾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该路西侧行人胡某云相撞,造成胡某云受伤,胡某云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21年12月09日21时20分死亡,构成亡人交通事故
张某阳伤人事故
2021年11月24日23时许,张某阳驾驶豫NQ71xx号小型轿车沿滨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驶入道路左侧,与推行电动两轮车的杨某涛相撞,造成两车损坏,杨某涛受伤,构成交通事故
张某刚伤人逃逸事故
2021年12月19日12时20分许,张某刚驾驶装载机沿木兰大道南侧辅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木兰大道与合颉大道交叉口西200米建业新筑售楼部前倒车时,与同方向行驶许某海驾驶的电动两轮车相撞,造成电动两轮车碾坏。许某海当扬死亡,构成广人交通重场 发生事故后张某刚弃车逃逸。
许某伤人事故
2021年12月12日20时许 ,许某驾驶豫NRW5xx号小型轿车沿东环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与由同方向行驶崔某兰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崔某兰受伤,构成交通事故。
崔某亡人事故
2021年11月08日20时许,崔某驾驶豫N6M2xx号小型轿车沿田界线由北向南行驶至上述事故地点时,将躺在路上的行人胡某阁碾压致死,造成豫N6M2xx号小型轿车损坏,胡某阁当场死亡,构成亡人交通事故。
李某伟亡人事故
2021年11月29日21时02分许,郭某康驾驶苏UZM3xx号小型轿车沿田界线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同方向行驶李某伟驾驶的豫NC79xx豫NAExx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郭某康当场死亡,构成亡人交通事故。
李某双危险驾驶案
2022年01月19日05时05分,李某双驾驶豫N93M36号小型轿车沿虞城县江浙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城郊乡久长医院门口与解某庆发生争执,后民警到达现场经过检测发现李某双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交警提示
一家头顶一个天,一人出车一家牵,一路谨慎一路安,一人安全一家欢。宣传交通安全交警苦口婆心,创造文明交通大家谨记在心;行车走路礼让三分万众一心,漫长人生平安是福众皆开心。
来源|畅通虞城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