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江西抚州出台了一项政策,为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业主将物业费交到政府监管平台,物业公司经社区、业委会、业主对其服务质量考评后,根据结果才能拿到相应费用,这一政策也引起了人们的热议。
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现代社区管理的难点,一方面很多物业公司收取了物业费,很多却难以提供相应的服务。另一方面业主以拒交物业费来抗拒,物业没有运作经费,而使服务质量持续下降,这无疑就造成了一种恶性循环的局面。
政府提供一个监管平台,这样既充分保障业主的权利,也能够促使物业公司提供合格的服务,对业主和物业公司是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案。真希望包括我居住的锦州在内,都应该向抚州市这种做法学习并加以推广,让业主真正拥有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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