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5日讯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济南市制定出台了《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天,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有关情况,据悉,济南将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力度,跟踪清单落地实施情况,积极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地实施的新举措、新方法、新手段,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正处级领导干部郭永桂介绍,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济南市发改委将做好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着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规范透明、公平公正,高水平打造全国信用建设示范区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的要求,扎实做好新版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各部门及时提出调整建议。做好转发和宣传贯彻,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力度,跟踪清单落地实施情况,积极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地实施的新举措、新方法、新手段,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二是着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规范透明、公平公正。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要求,探索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和服务创新工作。研究出台公共资源交易“十四五”发展规划,巩固和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协同监管、智慧监管,进一步深化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济南市电子交易平台纵向贯通、横向互联、智慧高效。研究制定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部门等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三是高水平打造全国信用建设示范区。加大全国“信易贷”平台推广力度,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探索创新诚信企业激励应用场景,依法依规全面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打造诚信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各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的基础上,拓展至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等事项。推动各级各部门全面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闪电新闻记者 冯宜雯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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