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名举报国企的王某隐瞒已婚事实,和我同居致我多次怀孕,骗我堕胎!”近日,一女子手持身份证,发布视频举报国企总经济师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金钱贿赂、公车私用、频频出入娱乐会所。而且还与多名女子有过不正当的钱色交易关系。目前,纪委已对王某进行党纪处分并开除公职!(来源沸闻天下)
#法仪说法#
实名举报已经成为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一把利器,这种后院起火的现象如今屡禁不止,打击这种人,既然让人感到振奋,又有些心寒,倘若没有人实名举报,他们又该祸害多久!实名举报在法律上来说是有风险的,倘若属实,自然没事,倘若不属实,那将是自己违法。
1、举报不实的责任该如何处理?
民事上可能构成对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侵犯。如果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那则是可能构成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犯罪。当然,如果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那自然不需承担刑事责任。
视频中的女子既然敢拿着身份证直接指控王某的种种劣迹,那么必定是掌握了一定证据或者是对他已经彻底死心,由信任转变成愤怒,那么这种举报通常是可靠的。从纪委的处理决定来看,举报应该属实。
2、接下来对王某该如何处理?
像王某这种总负责人违法犯罪一般是通过监察委调查,而不是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这是因为监察法规定,对于公务人员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由监委调查,调查结束后直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不是走普通人犯罪的那个方式。
本案中女子举报王某的事项中,骗她感情多次致她怀孕堕胎、多次出入娱乐会所以及与多名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一般不属于法律规制的范围,只能算他道德败坏。但是女子指控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金钱贿赂、公车私用等行为则可能涉嫌贪污受贿、侵占等刑事犯罪。既然纪委正在处理,后续必将进入法律程序。女子的举报应该是有效果的!
实名举报越来越多,有没有人想过这种举报是否需要掌握证据呢?如果没有证据的错告,对举报人不需要承担责任,但这必将会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这个又该怎么办呢?
欢迎关注@王法仪 ,一起从热点事件中感受法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