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平原县某小区业主反映如下问题:
1、自家小区由物业供水供电,现小区内水费为每立方米3.48元,每度电按照0.65元收费,认为收费过高,多次与物业协商一直未解决问题,对此不认可,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要求取消物业供水供电。
2、小区有两处出口但在同一条路线上,小区内经常出现堵车现象,多次向物业反映一直未解决问题,对此不认可,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要求物业开设北门。
3、近期疫情过于严重,但物业管控过于简便其他外来人员可以随意进入小区,认为存在安全隐患,对此不认可,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要求物业加强管控。
经核查,管理服务该小区的公司在小区公示栏对物业收费项目、标准均对外公示,居民电费收取标准为0.65元每度,水费为每立方米3.48元,造成此种收费原因是该小区水电均由物业公司转供,水电专业经营单位未直接向业主收取费用。2020年3月16日,该物业公司曾向平原县电业公司、平原县供水管理中心提交申请书。
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由桃园街道办事处督导该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然后按照平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平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全县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方式决定将供电、供水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彻底解决该小区电费、水费问题。
本文同步推送至: 网易新闻、腾讯新闻等客户端。
本站专注德州大城小事、为民办事。(联系本站可添加主编微信号:1292906698)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