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寒假来啦!
许多小伙伴选择在寒假学车
但一些驾校和教练
动起“歪脑筋”采用违规违法的方式
进行培训教学
为全面保障学员们的合法权益
规范驾培行业秩序
肇庆交通运输执法部门
联合公安交警部门采用错峰执法方式
开展专项整治
案件回顾
1月18日晚上,执法人员在端州一路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路段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教练员林某某、潘某某分别使用粤H***学教练车,对车上学员进行科目三培训教学。
分别对学员及教练员询问得知,学员黄某某在鼎湖区某驾校报名学车,学员伦某某在端州区某驾校报名学车,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学员黄某某和伦某某正分别驾驶所属驾校的粤H***学教练车在端州一路进行科目三练习,双方教练员均坐在副驾驶位置。
以上培训行为涉嫌到注册地以外开展培训业务,未在申报备案的教练场地或者未在指定的路线、时间开展培训业务,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执法查处。
进行科目三考试的训练
应在规定时间
在交警部门指定的路线范围内
进行开展
违反相关规定开展培训业务
将面临处罚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改正,并处一千元的罚款:
(一)到注册地以外开展培训业务的;
(二)未在申报备案的教练场地或者未在指定的路线、时间开展培训业务的;
(三)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的;
(四)使用未取得教练车牌证或者不具有统一标识的教学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活动的。
寒假刚好也 正值春运时期
路上人多车多
路况也变得复杂
因此,在非考试练习道路上练车
极易引发事故
报名学车需认清驾校、教练员
以及教学车资质外
还需在合规教练场地、指定路线时间
开展驾驶练习
丨资料来源:肇庆交通运输、肇庆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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