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咱们玩儿点新鲜的”黄某的一句话引得四人面红耳赤。
黄某与刘某夫妻四人是同一所大学的同学,上学期间关系都比较好,毕业后四人的工作又相距不远,两家关系非常密切,两家几乎每个月总能相聚几次。
一次,刘某夫妻驾车去黄某家做客,期间四人喝了点红酒,都稍有酒意,两对夫妻分别劝酒聊天,突然间,黄某的一句话引得四人面红耳赤,于是刘某与黄某与两名妻子心照不宣的相互发生了性行为。
@法界(陈律师说法)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换妻行为竟真实存在,更令人匪夷所思的竟是受到高等教育的人之间的换妻行为。
那么刘某与黄某在其对方妻子有酒意的状态下与其发生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罪要求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这里其他手段是包含了醉酒状态,但是本案中,刘某与黄某的妻子只是有酒意并非醉酒状态,所以说,刘某与黄某并不构成强奸罪。
三人为众,那么刘某与黄某与两名妻子发生性行为是否构成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罪是指,聚众进行淫乱活动,对首要分子或多次参加者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结合本案似乎符合聚众淫乱的构成要件,三人为众,本案中有四人参加淫乱活动,表面上似乎构成聚众淫乱罪,但是聚众淫乱罪规定在妨碍社会管理秩序一章中,也就是说该罪侵害的法益是社会公共秩序,但是两对夫妻在家进行淫乱活动,家是一个私密空间,并不是公共场所,也没有第三者在场,所以说四人的行为并没有构成聚众淫乱罪。
犯罪的本质是侵害了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没有法益侵害性就不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对于这种换妻行为,你怎么看,欢迎关注并@法界说出你的看法。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