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买房,一般会找中介,图的是省心省事。最近,市民赵师傅也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可结果却很闹心。他指责:房产中介采用欺骗手段哄抬房价“吃差价”,让他多花了近3万元的冤枉钱。先来听听他的遭遇。
找房产中介购房
赵师傅:我认为他,已经出现了一种欺骗的行为。
赵师傅介绍,本月初,他找到一家房产中介,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不久,对方就推介了一套房源,价格41万多,但是,由另一家房产中介代理销售。赵师傅担心卖方的中介公司抬高价格,便提出和房东直接商谈,一名姓代的女子自称是房东的“姨娘”,可以代为商谈。不过,签合同时,房东周大妈也到场并签了字,合同约定买卖双方以41万多元成交。本月11日,双方在中介公司安排下,到房管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
赵师傅:我们在房管局过户的时候,对方一直没有让我们跟房东接触过,没说过一句话,签字快要接近尾声的时候,那个女的找我,让我把钱转给她,我们要求转给房东,她说房东没有银行卡。
于是,赵师傅把房款打给了“房东的亲属”、那名姓代的女子。可时隔不久,赵师傅发现事有蹊跷!
赵师傅:她转剩下来50天房租的时候,我发现她的名字是扬州市万家宜房产有限公司,她根本就不是房东的亲属,她就是中介。
赵师傅这才知道,代某竟然是这家中介公司的老板娘,于是他赶紧联系房东。
赵师傅:我就给原房东打电话确认这个资金有没有到位,她告诉我资金已经到位了,38.5万元,我说我的房子买的41万多。
差价近3万!
两相对比,差了近3万元!赵师傅认为,被人给蒙了,于是找这家中介公司交涉,结果双方一见面,就闹得不可开交。
你为什么欺骗我们,你当时为什么不说是你老婆,我们就不会买。
你傻子啊。
3万多元,不是个小数目。那么,这笔钱到哪里去了?中介公司在交易过程中有没有欺瞒买家?这一连串的问号,来听听对方怎么回答。
房产中介负责人 李某:跟他讲得很清楚,就是这个价格买的。
记者:房东收多少钱啊?
房产中介负责人 李某:房东不相干,就是这个价格卖的。
记者:房款是直接打给房东还是你们?
房产中介负责人 李某:打给我们,我们代收。
记者再三询问这套房子的真实价格,这家中介公司负责人李某语焉不详。而对于是否有中介人员冒充房东,当事人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你冒充房东的姨侄女为什么?
我跟她是楼上下关系,正常喊姨娘。
卖方实收多少钱?
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显示,这套房以41万多元成交,而且由卖方净得。那么,卖方——房东周大妈到底收到多少钱呢?
房东 周大妈:我当时委托中介卖的,反正达到我的要求,就是38.5万我净拿,我不知道他跟人家怎么说的。
至于是否委托中介公司收取房款,周大妈表示,当初并没有这样的约定,更谈不上授权。
记者:为什么不是买房人直接把钱打给你呢?
房东 周大妈:我也不知道。
记者:当时也没有约定中介先把钱收了再转给你?
房东 周大妈:他这个倒没有跟我讲。
3万多元差价落入中介公司
也就是说,赵师傅支付的房款中确实有近3万元被中介公司拿去了。赵师傅说,无论是冒充房东亲属,还是找借口代收房款,这家中介公司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抬高房价,吃差价!
赵师傅:私下加价的话就是两头瞒。
对于中介公司“吃差价”,买家赵师傅很受伤,他表示,自己已经支付了6000元中介费,中介公司就不能再收其他费用,他要求对方返还这笔款项,却遭到拒绝。那么,房产中介在买卖双方交易中能否“吃差价”呢?
赵师傅:我们买房之前跟中介讲得很清楚,你不能吃房屋的买卖差价。
赵师傅:曾明确要求中介不得“吃差价”
赵师傅表示,他曾明确提出中介不得“吃差价”。对此,受其委托的中介公司负责人予以证实,并表示,对提供房源的这家中介公司加价,她并不知情。
中介公司负责人 谢女士:他说是独家房源,独家房源我们行业里一般就是房东直卖的。
法律界人士表示,我国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中介机构未经授权不得直接收取房款,也不得赚取所谓的“差价”。
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云根:具体到本案中,中介没有将实际情况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利用信息差来赚取差价这样的行为是违规的,另外,合同中也明确约定甲方也就是卖方,他的净得房款是41万。
据了解,现实生活中,不少房产中介公司利用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私抬房价,并以不光彩甚至违法的方式完成交易。去年10月,深圳的夏女士(化名)花了4150万元买了一套房,支付了33.2万元中介费,后来得知,买家只收到3900万元,而所谓的“业主朋友”其实是中介公司人员。
夏女士(化名):在介绍这个房源,包括沟通和议价的过程中自始至终没有告诉我中间有一个代理商,从来没有告诉过我有另一个中介的存在,当时跟我说是业主的朋友。
对此,当地房地产中介协会认定这家中介公司违反“佣金透明化”要求,对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理。律师表示,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收集证据,依法维权,也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云根:房产中介赚差价是我国法律明文禁止的,一方面是为了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中介机构利用赚差价的方式虚抬房价,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相关部门应该对赚取差价的方式进行监管。
房产中介“吃差价”,不但虚抬房价,让买家多花冤枉钱,其欺骗买卖双方的不光彩手段,也违背了契约精神,违反了相关法规。监管部门必须狠刹这股行业不正之风,让老百姓踏踏实实买房!
来源: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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