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网友“张文涛zwt”投诉爆料称,自己的手机号码绑定了IPTV,在自己毫不知情时,被电信强制扣费34元,且没有便捷的退订方式。该网友认为该单笔业务属典型的严重违规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原文如下——
本人实名登记号码1776321***7所绑定IPTV账号632010****42在不知情、未进行任何订购提醒及机主确认前提下被强行扣费34元且开通短信内容表示该业务到期自动续订也未有便捷的退订方式,属电典型的消费欺诈行为,该单笔业务就存在多项违法违规,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这个扣费方式在你们的机顶盒中普遍存在,涉及大范围用户权益。
依据工信部《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通知》[2018]276号和(信部清574号)第五条明文规定“用户申请订制包月类、订阅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包括短信、彩信、彩E、WAP等)时,基础电信企业应当事先请求用户确认,未经用户确认反馈的,视为订制不成立,且不得向用户收费;给用户发送的请求确认信息中,必须包括移动信息服务企业的名称、具体业务名称、资费标准、退订方式等应告知用户的信息。”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工信部电管〔2009〕686号》等规定、通知,电信作为国有企业应熟知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此行为欺诈意图明显,无赖态度和嚣张气焰,同时投诉山东电信工号2030的值班客服经理,毫无胜任本职工作的业务能力,态度嚣张强硬,答复机械死板。
请中国电信出示还收费业务的报备、审批相关手续和批复文件,如有主管部门违法本人保留行政诉讼的权利。
请重视此问题,取缔类似的扣费业务扣费规则,依法依规合法经营树立国有企业应有的良好形象,请不要给【诈骗】代言,不能让“电信”诈骗的印象定格在【中国电信诈骗】,劳烦各位清醒一下,负起责来。还百姓清洁的市场环境。
请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退赔相关费用,依法依归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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