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受伤的流浪农民工火车站偷了7次外卖,被警方抓获最终反转】案件引发很大争议。这个民工该不该被送进监狱?
河北衡水,火车站广场上,一个年近五十的农民工,在这里流浪露宿好几天了。他叫张春,安徽枞阳人,老实巴交,一个人生活,平时四处打工谋生。
2021年9月,张春来到河北衡水一处工地干活,没过多久,在一次搬运建筑材料时弄伤了腿,工没法打了,也没赚到钱,张春拖着伤腿流浪,他以为车站人多,能捡到点吃的,于是就来到到火车站广场,但是车站根本捡不到东西吃,他在这里露宿好几天,实在是饿坏了,偶然看到有外卖员在车站的商家进进出出,于是他就偷外卖车上的东西吃。一共偷了7次。
张春被警方抓获后,警方认为,他在公共场所多次盗窃,涉嫌构成盗窃罪,于是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这样的话,按正常流程走下去,张春难逃牢狱之灾!
检察院一名叫姚卷涛的检察官接到了这个案子,这里要特别提一下这名检察官的名字。他认为,从法律上来说,张春的行为确实达到了立案标准,可以走进行刑事处罚程序。但是,对这样一个因为生存问题所迫,老实巴交的受伤农民工进行刑事处罚,是不是我们司法的目的?
姚检察官认为,这样做不是良法善治。他将案情上报给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进行讨论,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对张春不予批准逮捕。后来警方撤案!
事情还没完。检察机关还回访了被张春盗窃的外卖员,这些外卖员在得知情况后,也一致同意不追究张春责任。
办案检察官考虑到张春的实际情况,还特地为他申请了1000元司法救助基金,后来张春买了火车票,在警方的协助下回到了自己的老家。
这真是一个教科书式的人性化办案的典范!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为这样的检察官点赞!#天天正能量# #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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