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天热电”)于2021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债务方以资抵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6)”,该项以资抵债事宜分别获得公司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以资抵债事项已履行完毕,公司按照约定与沈阳市城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城建智慧产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产业园”)、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房地产”)等共同签署了《房产偿债协议》,同时相关抵债房产于2021年底前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所有权属已变更为惠天热电。
经上述以资抵债后,智慧产业园所欠惠天热电债务20,352.48万元全部获得抵偿;惠天房地产所欠惠天热电的债务降至10,451.41万元。关于惠天房地产余下债务,公司后续将继续积极协商,力争尽早达成可行性解决方案。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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