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公安部门并没有专业的警用手枪,建国初期我国公安部门长期处于捡军队剩余装备的状态,在新中国成立前的近50年我国都处于战争状态,世界各地的枪械我们几乎都有,随着新中国在短期内快速地做到了军事装备制式化,大量的杂牌武器就替退给了民兵队伍和公安部门,其中就有大量的“驳壳枪”装备给了公安干警们,在当时中国有很多地区的公安干警的警用手枪是“驳壳枪”,同时还有各种型号的撸子,FN1910(枪牌撸子)、柯尔特1903(马牌撸子)、FN1910(花口撸子)、日本的南部14式手枪、FN1934(加拿大撸子)等,提供给公安干警使用的杂式手枪都是经过筛选的,首选枪况好的、国外大牌、弹药充足的,部分提供给公安干警使用的杂式手枪也进行过改膛,使用国内保有量大的弹种。
在1952年我国军工部门开发出了一款仿制德国ppk手枪的52式警用手枪,该枪在结构上和PPK几乎相同,外形也没有多少区别,52式手枪采用了7.65mm手枪弹,这种手枪的威力较小。适合作为警用枪的弹药,在使用过程中不容易误伤群众,52式手枪也被称为765公安枪,但是该枪受制于我国当时的工业水平,该枪的做工很粗糙,而且材料也相对较差,可靠性并不高。而且52式手枪使用的7.65mm手枪弹我国并没有生产线,我们需要从捷克斯洛伐克进口这种手枪弹。52式手枪的产量也较少,并没有大规模配发。
到了上世纪50年代末期,我国的公安干警也开始装备51式手枪和54式手枪,但是54式手枪是一款标准的军用手枪,该枪的体积较大,隐蔽性差,而且其使用的51式手枪弹的穿透力也较大,在人员密集地区使用很受限制,并不是一款专业的警用手枪。但是54式手枪在我国公安部门装备的规模和数量都比较庞大,一度也成为了中国警察的标志,90年代的警匪剧中54式手枪也是频繁现身。
1964年我国开发出了64式手枪,这款枪的定位就是警用和配备给中高级指挥官,但是由于那段特殊年代,64式手枪一直到1980年才正式投产。64式手枪的研制过程非常的波折,最初有部分设计人员认为64式手枪该继承52式手枪的自动结构,部分设计人员认为64式手枪改在机构设计上进行改变,经过了内部讨论,最终确定了设计方向,64式手枪的自动结构要进行改变和革新。64式手枪采用的是7.62×17mm64式手枪弹,该型手枪弹是在7.65mm手枪弹的基础上进行改进的,64式手枪弹的威力较小,初速在每秒300米左右,64式手枪的枪口动能在220焦耳左右,当前很多国内军迷诟病64式手枪威力太小,64式手枪本就是一款警用手枪,采用威力过大的手枪弹并不适用,所以才开发了威力较小的64式手枪弹,64式手枪威力小本身就是刻意设计的。
我国公安干警还装备过一款非常的个性的警用手枪——77式手枪,77式手枪是济南军区修械所开发的一款警用手枪,77式手枪的尺寸非常小巧,该枪全长只有149mm,非常适合隐蔽,77式手枪采用的也是64式手枪弹,该枪的弹匣容量有7发,77式手枪的安全性很高,该枪在保险状态下从1.3米的高度扔下都不会走火。最有意思的是77式手枪的扳机护圈可以带动套筒运动,该枪可以进行单手上膛,但是需要的力量较大,这个功能的使用价值并不是很大。
2005年我国又设计定型了一款05式警用转轮手枪,该枪可以看作是一款非致命性武器,05式警用转轮手枪使用的9mm手枪弹的动能只有111焦耳,该枪还有非致命性的橡皮弹,该弹的动能只有16焦耳,05式警用转轮手枪被国内军迷诟病也是威力,该枪的设计目的其实和64式手枪有些相似,就是针对我国良好治安情况开发的装备,由于我国枪支管控严格,恶性案件很少会出现枪支,在部分情况下使用非致命性武器的执法效果会更好,在警用装备上抓住威力不放,其实也是思路上的错误,当前世界上治安情况较好的国家对警用枪械的威力都有着严格的限制,就是为了避免出现威力过剩误伤群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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