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打击窃电行为,维护正常供电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用电环境,近段时间以来,南方电网广东汕尾供电局组织县区局联合开展打击窃电专项行动,重点排查高损台区,严肃查处各类窃电行为。
12月初,汕尾供电局从县区局抽调了一批业务能力较强的专业人员,与当地电力警务室组成5个联合检查组,通过内稽外查、强化管理、警企联合等方式,深入城区、海丰、陆丰等地开展打击窃电专项行动。
在城区,联合检查组选择清晨窃电客户防范较松懈的时候开展用电检查,从公用配变到客户表箱,不遗漏任何细枝末节,全面排查、确认用电异常行为。用电检查人员发现东方花园小区的物业配电柜存在用电异常行为,配电柜内三只400/5电流互感器的S1、S2端子封盖被人为破坏,并用三条铜芯导线分别将三只电流互感器的S1、S2端子连接短路,使大部分电流从连接的三条铜芯导线经过,而不经过电能表,从而导致电能表少计电量。用检人员对窃电行为进行了现场取证、保留影像资料,当场下达了违约窃电用电检查通知单。
在海丰县,联合检查组利用计量自动化系统对同期用电量异常用户进行“跟踪”、对有窃电历史和窃电嫌疑用户进行“回头查”,最终锁定城东供电所、海城供电所辖区内的2个高损台区。随后,用电检查人员前往开展“地毯式”排查,详细检查了2个高损台区内158户用电客户的电能表运行情况、计量装置封印、实抄率、临时用电、窃电情况等,对窃电分子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在陆丰市,联合检查组发现东海镇六驿村在用电高峰期线损超10个点,便与电力警务室人员一同前往现场排查。原来,村内一用户私自在巷子中央的电源线上接入铜芯导线供自家室内用电,引入居民楼后,又将电源转供给楼下商铺。该用户对窃电事实供认不讳,检查组人员立即对现场违法行为拍照取证,并采取停电措施,拆除了所有违法接线。
据悉,2021年3月1日起,《汕尾市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正式施行,共有六章48条,旨在进一步规范供用电行为,加强供电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与保护,维护供用电秩序,保护供电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其中,《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用户应当按照用电计量装置的计量值及时足额缴纳电费,不得危害供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用电秩序。
“我们将根据《条例》带来的新变化,作出相应调整,提升服务标准,打造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好、投资成本低的用电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供电秩序。”汕尾供电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做好严厉打击窃电行为的工作,持续加大反窃电力度,加强对高损台区排查、利用“电猫二号”等反窃电仪器,进一步提高反窃电工作效能,促进降损增效。
【记者】陈欣欣 南小渭
【通讯员】冯夏雪 张立为 刘思雨
【作者】 陈欣欣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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