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元旦、春节“双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来凤县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马新富私车公养问题。
2016年5月至2021年9月期间,马新富长期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家用车辆加油。2021年12月,马新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物予以退缴。
二、来凤县原运管所出纳唐正强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弄虚作假问题。
2019年下半年,在对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的过程中,唐正强采取虚增来宾、陪餐人员的方式整改违规接待问题,后被暗访组发现,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2月,唐正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来凤县大河镇老板沟村党支部党员邓向阳违规赠送礼金问题。
2019 年正月,邓向阳为感谢巴东县农业农村局干部李某某(已由巴东县纪委另案处理)在项目实施和验收过程中给予的帮助,向其赠送礼金。 2021 年 9 月,邓向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3起案例,既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的享乐、奢靡问题,又有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时刻警觉由风及腐的现实风险和严重危害。从以上通报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质,始终做到严守规矩、不逾底线。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既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餐饮浪费等享乐、奢靡问题,也要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努力取得作风建设更大制度成果和治理效能,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 来源:来凤廉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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