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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平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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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2月30日在平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

平潭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王 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潭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极不平凡,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按照实验区党的工作会议要求,服务发展大局,忠诚履职担当,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6196件,其中,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839件。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省五四红旗团委、实验区建设先进集体等,88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一、坚守初心使命,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展现更大作为

始终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自觉融入全区工作大局,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助力平潭高质量发展超越。

全力做好“四篇大文章”。做好旅游大文章,依法起诉破坏旅游市场秩序领域犯罪105人,运用检察建议、圆桌会议等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旅游市场、环境的治理,开展“送法进景区”活动20余场,为建设高品位国际旅游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好对台大文章,推出“一网三联”涉台司法服务模式,建设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究中心平潭基地,打造台湾青年就业创业“121”法治服务平台,构建“司法保障+司法交流+司法服务”涉台检察工作模式,助力打造“台胞第二生活圈”。做好创新大文章,“税案双查”等5项机制被评为全国首创,1项被省政府推广;在全国率先推出海洋生态公益检察微共治模式,助力涉海洋公益诉讼提质增效。做好生态大文章,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社会化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实践”办案方式,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捕42人,起诉63人,追偿生态损害修复金158万余元,倾力守护平潭“绿水青山”。

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持续提升保障水平,从严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企业权益犯罪178人;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审慎从宽办理涉企业经营人员犯罪案件,依法不批捕3人,不起诉8人,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专项清理、涉案财产强制性措施等活动,帮助企业解绊。持续推进企业合规管理,建立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促进企业依规经营。持续完善服务举措,主动深入民营企业调研,邀请工商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共建亲清检企关系。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从严打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1146件1498人,提起公诉1953件2564人。依法惩治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430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52人,社会治安保持平稳有序。积极促进社会和谐,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矛盾已化解、社会危险性不大的轻微刑事犯罪不捕不诉450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1712人。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各类信访1538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实现100%。被授予“全省文明接待室”称号。

二、践行司法为民,在助推社会治理中彰显更强担当

聚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抓实检察环节治理创新,全力推动平安平潭、法治平潭建设。

着力推动重点任务落实。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黑涉恶犯罪68人,起诉117人,依法不认定涉恶犯罪13人,追加认定涉黑涉恶犯罪24人,追诉2人,做到不枉不纵。3个部门和5名干警分别被评为省级、区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扎实推进金融风险防控,依法起诉涉众型经济犯罪38人;起诉洗钱犯罪3人,涉案金额3526万余元;全力推进“断卡”行动,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8人,护航金融安全。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工作,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6人,经审查逮捕9人,起诉21人。

着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依法惩治涉疫犯罪3人,组织干警深入社区开展防控,筑牢抗疫法治防线。全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从严惩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批捕68人,起诉111人,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37人,不起诉9人。建立督促监护机制,设立“家长课堂”,开展亲职教育和临界预防50余人次,推动解决家庭监护不力问题。全力守护“舌尖上”“脚底下”安全,依法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9人,成功批捕起诉平潭首例生产、销售“地沟油”案;开展无障碍设施、道路窨井盖专项治理行动,督促整改道路安全隐患。

着力强化社会法治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全面推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台胞检察联络员等参与评议。针对海岛村民私自宰割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江豚案,在海岛上举办公开听证,切实增强沿海村民法治意识。依托生态检察、涉台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特色检察展示平台,开展法治教育,累计接待参观考察学习1.1万余人次。

三、聚焦监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创造更好业绩

围绕法律监督新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推动公正司法、规范执法。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督促侦查机关立案4件,追诉漏罪漏犯93人,改变定性106人,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34份,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8件次,对不构成犯罪的不批捕、不起诉25人。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14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4件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47件,有力维护司法公正。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依法办理民事检察案件46件,发出检察建议9件,均被采纳。摸排虚假民事诉讼线索9件,已办结3件。开展民事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等专项活动,办理执行监督案件30件,依法督促对一起中止执行18年的执行案件恢复执行,为当事人追回执行款。民法典颁布后,及时开展专题普法活动20余场。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依法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4件,聚焦自然资源等领域,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6件,促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5件,有效规范司法审查行为。扎实开展“诉讼活动涉行政处罚执法活动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对应作出行政处罚而未处罚的,发出检察建议3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件均被采纳。针对洗车场所私抽地下水、雨污混排等乱象,督促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并联合建立规范洗车行业长效机制,该做法被省人民检察院推广。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专项活动,对裕藩湾养殖污染案提出生态修复建议,项目被纳入区重点修复工程。

四、深化自我革命,在全面从严治检中交出更优答卷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改革增强内生动力,全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有机结合。集中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系列活动,建设院史文化馆、党史检史馆,4个党支部全部获评区五星级基层党组织,其中1个党支部入选区党建示范点;老干部党支部获评省级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让党旗在检察一线高高飘扬。

始终坚持改革强检。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有力推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新类型案件制度,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553件。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制度,促使检察官回归办案本位。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前介入重大案件27件,及时提出完善证据意见引导侦查。

始终坚持强基固本。自觉完善办案重点环节、重要事项监督机制和干警八小时外行为监督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填报有关记录103件,自制 “三个规定”宣传视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全面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被确定为国家检察官学院平潭教学实践点,干警在各类竞赛中,获得名次、表彰48人次。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报告工作10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和调研8次,接受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5次,主动走访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07条。广泛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公开听证10次。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8次,常态化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法院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实践,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司法为民举措不够有力,服务大局能力仍需提升;“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平衡,法律监督力度仍需加大;检察队伍能力还有差距,全面从严治检仍需加力。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解决。

今后主要任务

未来五年,县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平潭发展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落实实验区党的工作会议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人民满意为遵循,以更高站位服务大局,以更强担当履职尽责,以更严要求锻造队伍,为推动平潭高质量发展超越,圆满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

始终把“从政治上看”贯穿检察履职的全过程,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牢记“两个确立”,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恪守为民情怀,履职尽责顾大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厉打击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违法犯罪行为,用好片区、社区检察官办公室,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围绕“四篇大文章”,进一步细化服务平潭高质量发展超越的举措,努力让检察工作更好的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新格局。

(三)强化法律监督,担当作为护公正

发挥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不断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推进民事执行监督,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运用检察建议整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加大公益保护力度,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四)夯实队伍根基,从严治检铸铁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狠抓“三个规定”落实,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加大检察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实施素能提升工程,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

征程百年激壮志,扬帆起航正当时。今后,县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以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历史担当,为平潭奋力开启“一岛两窗三区”建设新征程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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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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