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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黑龙江省总工会关于在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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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总工会关于在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工会工作者和广大职工法治素养,团结动员全省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努力营造全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全省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以下简称“八五”普法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工会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按照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和省工会十二大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服务龙江“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工会工作者和职工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我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综合考虑国内外发展趋势、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变化特点、工会工作实际,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今后五年,工会普法工作要实现以下目标:法治宣传教育与建会、管会、履职、维权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职责明确、运行有序,工会普法工作制度机制体系、评价体系和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工会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职工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得到显著提升。职工对宪法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工会工作者和职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配合有力、协调高效的工会“大普法”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工会普法具体工作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引导广大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

——坚持以职工为本。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树立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高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大旗,依法帮助职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促进职工法治意识提高,实现体面劳动,夯实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全总中心工作,结合“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设,有针对性地在工会工作者和广大职工中开展普法,促进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全面参与守法普法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普法与工会建会、管会、履职、维权一体推进,增强统筹意识,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把普法融入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全过程,融入工会干部队伍建设,融入各级工会履职尽责、服务职工的法治实践。

二、明确工会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广大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各级工会干部培训班重点课程,推动工会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二)突出宣传宪法

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深入持久在工会工作者和广大职工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的丰富内涵和深远意义,强化国家认同、制度认同。结合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引导全会上下和广大职工自觉学习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重点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崇尚法典精神 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民法典学习与适用宣传教育,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工会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职工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组织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深入宣传与职工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需要,深入开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条例》《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条例》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宣传。

(六)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深入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法》等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黑龙江建设需要,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民工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社区矫正、公职人员禁毒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会参与社会治理水平。

三、持续提升工会工作者和职工法治素养

(一)加强教育引导

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提高各级工会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建立工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促使知行合一。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班子有效开展年度述法,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加强基层工会工作者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培训纳入基层工会工作者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课程,法治教育内容作为工会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保证培训质量,全面提升基层工会工作者依法维权服务能力。鼓励支持基层工会工作者通过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等形式,接受法律知识专业教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着力加强对基层单位的职工代表、集体协商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法律培训。

加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以农民工为重点,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和频次,重点加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把法治教育与维权服务相结合,在提高维权服务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职工由“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

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法治宣传教育。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工会法律服务百万职工行动范围,以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为重点,广泛深入平台头部企业宣传企业的法定责任,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做好中央八部委《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及劳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分析解读,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

(二)推动实践养成

把提升工会工作者法治素养与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有机结合,把职工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园区)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依法开展集体协商等方面入手,提高规则意识和权利意识,让职工群众在实践中提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养成依法办事、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习惯,引导企业和职工共同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错误思想和行为。

四、加强职工法治文化建设

(一)发挥工会服务阵地法治文化宣传作用

在职工书屋、职工之家、职工服务中心、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职工(劳模)疗休养院等工会服务阵地中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利用好司机之家、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等工会服务站点,把法治文化宣传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对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等群体的普法,打造一批服务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法治文化阵地,叫响“有一种温暖,叫工会在您身边”服务口号。

(二)繁荣发展职工法治文艺

鼓励和支持职工创作优秀法治作品,讲好工会故事,推动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成果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工会普法工作从做没做向好不好转变。组织开展工会系统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丰富工会线上法治文化作品,发挥产业工会、行业工会优势,激发企业工会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反映一线职工生产生活的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推动职工法治文化深入基层,深入一线。

五、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参与立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抓住《工会法》即将修改的契机,下大力气做好《工会法》学习宣传工作,推动《工会法》深入贯彻实施。在工会参与立法过程中注重宣传法律知识,为促进形成社会共识、自觉尊法守法奠定基础。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注的权益维护焦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精准开展有关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做好宣传阐释和引导工作。

加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力度,将普法工作作为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前置关口,深入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督促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各级工会要对于职工权益受到侵害的违法问题敢于发声亮剑,通过“工会+法院”“工会+人社”“工会+人民调解”等维权服务模式推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地见效。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在化解劳动争议矛盾纠纷中突出普法,促进劳务派遣和共享用工规范有序,推动维护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的权益。

持续深入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和“工会法律服务百万职工”行动,深入基层一线,送法进企业,实现工会普法宣传高质量、广覆盖。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深化工会普法

高度重视工会普法队伍建设,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在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不断探索。做好我省“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积极推行工会组织聘任法律顾问制度,吸引和组织更多的公职律师、社会律师参与工会普法工作。复制推广“五师一室”典型经验,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普法的途径,建立维权服务志愿者工作点,充实壮大工会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工会联系引导公益性劳动领域社会组织优势,扩大工会普法的社会参与度和影响力。运用好各级工会自有宣传媒体阵地,深入宣传工会普法成效。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培育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依托“智慧工会”服务平台,丰富和完善工会法律服务内容和形式,突出工会普法原创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扩大工会法治宣传的引导力和传播力。强化工会网站、“三微一端”平台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功能,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精品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

六、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制定工作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市(地)总工会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评估评议,推动工会各职能部门在建会、管会、履职、维权等环节中实时普法。综合运用法律体检、劳动关系预警监测、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等手段,相互融合、共同推进,逐步形成职责明确、运行有序、配合有力、协调高效的工会“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加强制度建设

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工会法律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工会工作者尤其是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制定规划,明确培训内容,把法律知识培训测试和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三)强化基层基础

推进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为基层工会开展普法创造更好条件。加强基层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等方面,切实向基层工会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

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对各级工会普法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五年内省总工会和各市(地)总工会对县级以上总工会普法工作人员实现全员培训。各级工会要加大对企业工会干部普法的力度,提升基层干部工作水平。

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工会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确保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和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工会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四)加强评估检查

建立健全评估检查机制。对各级工会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职工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规定向各级普法办推荐工会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进工会普法工作不断深入。

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各级工会和基层工会干部聚焦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工会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强协调配合,注重清单化、项目化推进,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省工会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地开展。

七、步骤安排

全省工会“八五”普法规划从2021年开始,到2025年结束,共分3个阶段:

(一)准备动员阶段(2021年)

1.制定规划。各市(地)总工会要根据本规划和同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制定本级“八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各市(地)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的“八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方案,于2021年10月底前报送省总法律和社会联络部。

2.宣传动员。各市(地)总工会、产业工会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总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省工会“八五”普法规划的广泛宣传,提高工会工作者和广大职工群众对“八五”普法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自觉性、主动性。

3.培训普法队伍。各级工会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训一批工会系统普法宣传骨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至2025年)

各市(地)总工会、产业工会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取得实效。各市(地)总工会、产业工会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年度普法工作总结报送省总法律和社会联络部。省总将于2023年开展“八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

2025年省总法律和社会联络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全省工会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1.2025年上半年,指导各市(地)总工会对本地“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

2.2025年下半年,对各市(地)总工会普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新闻来源:黑龙江省总工会、黑龙江省司法厅

编辑: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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