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社会的飞速发展之下,家家户户都开起了小汽车,出行也带来了非常大的便利,但是同时大家出门一定要注意安全。如今正值冬季,时值年关,希望大家出门遵守交通规则,以免发生意外。今日就给大家说一个关于开车进水塘,索赔52万元,结果却是骗保的事件,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深夜的时候,一辆在乡村道路上行驶的捷豹牌小轿车突然开进水塘。所幸无人受伤,但是车子打捞上来的时候已经报废了。按理说这样的情况下,只要走正常理赔就可以了。不过保险公司在检查车辆的时候却发现了端倪。本以为是车主操作不当导致汽车开进水塘报废,没想到另有原因。
一开始 保险公司也是走正常程序,毕竟给车辆买保险就是为了防止意外发生的,所以在保险公司收到车主的需求之后,便派出定损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测。这不进行测试不知道,一测试居然发现了许多端倪。保险公司定损员在勘测时发现现场居然连刹车的痕迹都没有,一般来说车辆冲进水塘的时候,车主会本能拼命刹车,防止意外发生,但是这辆车就跟是朝着河开出去的一样排除刹车失灵的可能,那就是人为故意往河里开的。因此保险公司迅速报警,因为怀疑车主涉嫌骗保。
在12月26日的时候,四川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通报警方介入调查之后,很快识破这是一场精心的骗局,由多人配合目前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那么定损员是如何发现蹊跷的呢?首先事故发生在今年的9月份,9月12日的时候刘某和蒋某驾驶了一辆捷豹轿车行驶在资阳市乐至县东山镇一乡道上时,将车辆开进了水塘里。万幸的是车辆上的人并没有受伤,只是车报废了。最开始保险公司的人员以为是两个人不小心开下去的。由于事故现场附近并没有监控录像,车上也并没有行车记录仪,事情开始复杂起来。
不过警方调取了周边的监控视频,有了更大的发现。原来早在9月10号晚上,王某和妻子代某,刘某,蒋某4个人,他们就一起去过事故发生地。他们4个人中只有蒋某是乐至人,明明白天可以回老家,为什么要选择深夜回去呢?更为蹊跷的是刘某称他在9月12日11点20分左右拨打了报警电话后,才电话告知王某将车开进了水塘的。但是在这个时间段的时候,警方在别的监控录像中发现了,车子并没有被开进去。因为在另一处的高速路口监控图像中发现了这辆车的身影,这样一来时间点就对不上了。
经过调查,警方得知王某与其妻子共同开了一家修理厂,这辆车是挂在修理厂名下的。修理厂的员工刘某,蒋某他们4人早有商量,只要将车开进河里成功骗保之后,他们便将所得的赔偿款进行瓜分。至于为何起了这个念头,是因为在去年他花了40余万元购买了这辆轿车,但随后一次交通事故中导致该车时速达到120公里以后便会出现异常的抖动,为此他萌生了将车弄报废,以此来骗取保险公司全额理赔的想法。不过最终被警方识破,此事件没有得逞,最后保险公司向警方送来的锦旗。大家一定要谨记取财有道,偏财是不能发的,一不小心时至年关的时候进了局子可就不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进行保险诈骗活动,依法构成保险诈骗罪。王某等四人的行为完全符合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依法构成保险诈骗罪。但是因保险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1万元,本案涉及的金额是40万元,数额巨大还是特别巨大还有待研究。此外四人的犯罪因保险公司及时发现而终结,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这在刑法上属于犯罪未遂,可以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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