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检律协作工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将检律协作工作落实落细,2021年12月22日,黑龙江省绥北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检律协作联席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庆峰及四大检察相关人员参加会议。邀请了绥化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米晓东,绥化市律师协会会长王海荣等,及绥化市各区县律所20余名代表出席会议。因疫情防控要求,会议以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由绥北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凤玲主持。
会上,三方共同学习了《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省律师协会第一次检律协作联席会议纪要》的文件精神,就今后如何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推动检律协作和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认罪认罚案件、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及值班律师派驻等工作内容进行了讨论。联合会签了《绥北人民检察院、绥化市司法局、绥化市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律协作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工作文件,为进一步落实好检律协作工作明确了具体意见。针对今后检律协作工作的有效开展,王海荣会长、米晓东局长、检刘庆峰检察长分别发言。
王海荣会长表示,对检察机关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表示感谢。绥化市律师协会十分重视检律协作各项内容,将与检察机关展开协作,努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当事人诉讼权利。同时就检律协作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建议检察机关继续充分保障律师会见权,运用检察监督职能,重点保障律师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会见权;二是建议检察机关加大力度保障律师阅卷权,提升电子阅卷和异地阅卷的技术能力,方便律师调阅卷宗;三是建议检察机关与律师协会紧密联系,经常性地开展检律同堂培训,以便双方交流业务知识,同步掌握最新的法律政策。
绥化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米晓东表示,此次会议对加强检律深度合作、提高执法司法水平、提高为群众办实事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建立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协作关系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强检律协作的重要意义。扎实推动检律良性互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职业共同体,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求,要把加强检律协作作为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二是要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要站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高度,主动沟通协作,健全完善机制,改善服务条件,推动工作落实;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律师行业的教育和监管。积极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维护司法公正;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检律协作互动领域。组织引导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就公开听证、公益诉讼、诉讼监督等工作开展联合调研,促进检律协作走深走实。
刘庆峰检察长表示,本次检律协作联席会议旨在进一步深化、强化、优化检律协作工作质效,尤其是贯彻落实好中国检察官协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签署的《倡议书》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履行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职责使命,合理构建“彼此尊重、平等对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良性互动、共同提高”的新型检律关系。刘庆峰检察长就共同做好检律协作工作提出三方面内容:一是深化检律协作,共同做司法公正的维护者。检察官和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绥北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院关于推动检律协作工作要求,严格推进落实与司法局、律师协会签订的《实施意见》,把检律协作工作做实做细。在检律协作工作中,绥北人民检察院将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密切沟通,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检律协作工作,在协作互动中促进司法公正;二是强化检律协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进一步健全业务交流、完善资源共享机制、改进会商协作方式。从全力保障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合力推进值班律师派驻机制、对于阻碍律师执业权利的控告申诉案件坚持全面审查、依法及时办理,做到件件入系统,案案有结论,事事有回复。及时回应广大律师的关切,把工作做好做细做实,促进形成检律协作良好氛围,为律师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三是优化检律协作,共同构建亲清的检律关系。检律协作不仅是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的重要路径,也是推动检察工作、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契机。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既需要检察人员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更需要广大律师坚守职业操守、依法办事、依规执业,共同构建“亲”上加“清”的良性互动关系。
刘庆峰检察长表示,绥北人民检察院将以联席会议为契机,在检律协作互动中具体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盯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新的更高要求,深化务实合作,强化职业认同,实化保障措施,同心同德、同向同行,为平安垦区、法治垦区、高质量垦区建设作出贡献。(裴振萍 王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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