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十四五”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严格关键环节风险防控
(一)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
1.加快“川冷链”平台应用,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经营者使用“川冷链”平台应用,加强培训,准确录入企业有关经营信息,对冷链食品进行追溯管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2.严把入口关,推进冷链食品道路运输运单管理信息化,强化运输物流防控,严格信息登记、货物查验和车辆器具清洗消毒;健全完善冷链运输服务标准规范(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杜绝进购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全面推行冷库库长制,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经信局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场所等管理,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和食品安全事故(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冷链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配合相关部门指导个人做好防护措施,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按方案优先接种疫苗(县卫生健康委负责)。
(二)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3.试点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分析,持续开展农用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在安全利用类耕地推广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模式;在严格管控类耕地推行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退出水稻小麦等口粮种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严格落实粮食收储企业出入厂(库)检验制度;督促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进货查验,索取粮食收储企业的出库合格证明文件或自行检验合格报告,确保采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县发改经信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发挥质检体系效能,加强粮食流通全链条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严格粮食收储企业资格审核(县发改经信局负责)。对市场中流通的大米及粮食加工品重点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强化风险评估与抽检监测
5.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的经费支持和保障,完成各级各类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完成率100%。以公众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客观反映市场销售食品的总体安全状况,辖区内省、州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大众消费和高风险食品品种,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在6%以上(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用农产品定量监测样品量达到1批次/千人,县级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7%(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完成省、州林草厅(局)下达的县级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质量监测任务(县林草局负责)。
6.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加强信息共享,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县卫生健康委负责)。食品安全“国抽”、“省抽”、“州抽”、“县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同时“国抽”按时完成率达到85%。(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品种监管
7.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学校食堂规范管理;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扎实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养老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宗教场所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民族宗教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对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集中交易市场等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抽查考核。(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深入开展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督促大型食品批发企业等重点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全面实现食品经营者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严厉打击当前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加强特殊食品网络交易监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9.深入实施“四川白酒品质提升工程”,全力推进营商环境、提升质量、溯源体系、规范秩序、落实责任等各项工作;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严格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规定(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凉山州白酒小作坊治理提升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助推肉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县市场监管局负贵)
10.持续开展餐饮质量提升工程,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实现餐饮服务提供者培训考核全覆盖,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改革;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持续倡导“公勺公筷、中式分餐”等新兴“食”尚用餐方式(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对食品工业企业安全循环生产、检验检测设备技术改造支持力度,提升食品企业智能化、清洁化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县发改经信局、县教体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
(一)推动智慧监管与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11.大力推进校园食堂智能化系统建设,县级监管端完成100%,学校终端建设完成10%以上(县教体科技局负责)。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直报机制;深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化证书改革(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进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信息系统的应用,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县林草局负责)。统筹推进肉菜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县商务局负责)。
12.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省级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实施食品经营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发改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两个名单制度(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诚信管理体系培训。(县发改经信局负责)
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13.开展“昆仑2021"专项行动、“护旗”系列专项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域,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县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违法犯罪(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相关通讯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国家“治违禁促提升”行动计划,严厉打击各类禁限用药物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14.开展“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扎实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执法行动,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严厉打击来源不明冷链食品走私入境,按政策落实走私冻品处置;加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力度(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联合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农村地区无证无照经营、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15.狠抓大案要案、典型案件,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农产品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16.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跟踪评估,并抓好第五批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超市自我承诺活动,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提升畜禽养殖绿色发展水平;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17.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县食安办牵头,州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配合)。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普及“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县卫生健康委负责)。支持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和舆论监督,用好“越西微报”等网络新媒体,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和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的典型经验以及食品安全监管成效等(县委宣传部负责)。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原则,加大食品安全普法力度,推动相关部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责任落实
18.推动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推进越西县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工作;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作为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县食安办负责)
19. 2021年12月10日前,各单位向县食安委报告本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及年度食品安全工总结(各乡镇、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
(来源:越西县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613378752#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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