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一卖甘蔗的老人引起全网关注,视频中一群“黑制服”围抢老人甘蔗,没过多久甘蔗就被其拿走了。一边是老人、一边是十几名管理人员,强烈的画面对比迅速引起网友热议。
有网友表示,老人家年纪大了,出来卖东西谋生也不容易,执法不能丢掉人性。也有网友认为,网传视频或许是断章取义,被恶意剪辑了,等待官方通报。
12月8日,官方发布通报回应“甘蔗老人被粗暴对待”一事,有6人被处理。其中三星镇镇长袁某某被诫勉,将对其进行谈话规诫;三星镇综合执法局陆某某被辞退、四级主任科员蔡某某记大过处分;当地城管局第三大队三星二队中队队长祝某某记大过处分、副大队长沈某某记过处分;三星镇分管副镇长支某政务警告处分。
事发于12月6日,当地政府一名工作人员还原了事发经过,起因是商贩在卖甘蔗的过程中,将甘蔗皮随意丢弃,影响市容市貌,管理人员需要引导商贩,去规定的场所进行买卖活动。对于视频中身穿工作服的人,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些人不在政府部门工作,而是来自另一家公司,名叫南通静通市容管理公司,对当地的市容市貌进行管理的工作。
涉事商贩的孙女称,爷爷年龄大了,因为想帮家里减轻生活压力,才去大街上卖甘蔗的,在她小时候,爷爷奶奶就靠卖甘蔗养活家里,最近刚好是甘蔗成熟的季节,爷爷就开始骑自行车卖甘蔗。
当天,三星镇政府发布调查通报,称第三方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行为与合同约定的格格不入,处置过程简单粗暴,镇政府对此十分痛心。目前,该市容管理公司已被列为禁用名单。
据九派新闻报道,当地政府已派人向老人道歉,并将没收的甘蔗全部还给了老人。一位志愿者表示,事发后大家自发加入帮助老人卖甘蔗的行动中。此外,市容公司将老人家里的甘蔗都买走了,一根甘蔗按照7元的价格,共计2000多根。一段现场视频显示,市容公司派出的代表将钱交到了老人的手里,老人笑着接受了,具体卖了多少钱老人并未公开。
第三方公司、非政府部门服务人员,可以执法吗?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李树律师表示,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规定,处罚权应由行政机关自己行使,是不得进行转出的,协管人员应配合执法人员进行帮辅,例如信息收集、宣传教育或是对违法行为的劝阻等事宜,但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此外,李律师称市容治理外包的应是服务类、综合类,而绝非执法类。
针对此事,人民日报痛评,不文明的执法行为,不是维护市容,而是对市容的败坏,执法管理岂能一“包”了之,服务可以购买,但监管不能缺位!
部分素材综合自:央广网、北京日报、九派新闻
编辑:林一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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