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
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四期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获得了北京市发改委的批复。
现在项目又有新进展了!
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发布了四期项目的征收土地预公告。
快来一起看看吧!
征收土地预公告
京(昌)地征[2021]12号
为实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2017年-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项目位于沙河镇大洼村、小寨村、王庄村,四至范围:西至北沙河中路,东至南丰路、北至规划顺沙路(百葛路),南至高教园北一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四期(一)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 (2021) 289号),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四期(一)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由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昌平区分中心委托北京未来科学城置汇建设有限公司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工作,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16日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沙河镇、大洼村、小寨村、王庄村予以张贴。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京(昌)地征[2021]13号
为实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 (2017年-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项目位于沙河镇丰善村、路庄村、满井东队、松兰堡村、王庄村、小寨村,四至范围:西至北沙河中路,东至回昌路,北至高教园北一街,南至高教园南三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四期(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 (2021) 288 号),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四期(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由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昌平区分中心委托北京未来科学城置汇建设有限公司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工作,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16日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沙河镇、丰善村、路庄村、满井东队、松兰堡村、王庄村、小寨村予以张贴。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
沙河高教园区位于未来科学城西区,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两个大学园区之一。沙河高教园区四期(一)、四期(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作为高教园区内的公共设施共享区,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沙河高教园四期项目位于沙河高教园区中心位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120公顷,规划总建筑规模约140万平方米,规划主导功能为商业、体育、文化娱乐、研发设计及多功能用地等。
四期大概范围,仅供参考
2021年7月,沙河高教园区四期(一)、四期(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取得市发改委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四期项目四至为东至南丰路、南至高教园南三街、西至北沙河中路、北至规划顺沙路。
分两期同步推进开发建设:四期(一)规划总用地面积502362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18235平方米,规划建筑规模30113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等;四期(二)规划总用地面积570421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83064平方米,规划建筑规模35539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育、商业、金融服务等。
下一步,该项目将开展征地手续和市政建设手续办理等工作。
下面,小编带大伙回顾一下
与批复相关的内容~
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01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昌平区分中心实施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四期(一)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昌平区沙河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502362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18235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面积123536平方米,代征绿地面积160591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规模为301139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02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昌平区分中心实施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四期(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昌平区沙河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570421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83064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面积135727平方米,代征绿地面积25163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规模为355394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教育、商业、金融服务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沙河高教园区四期建设包括了
商业、教育、体育、医疗等内容。
随着相关项目的开展,
将有效优化区域配套设施,
提高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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