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招聘急需紧缺本科生1155人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市战略,推进十堰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一批急需紧缺本科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数量
本科生需求1155名。
二、引进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原则上招聘的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7、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引进扶持政策
1.薪酬待遇。本科毕业生聘用到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或者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工资可直接转正定级;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工资可高定一至两级。
2.生活津贴。在民营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按1.2万元/人/年发放生活津贴,连续发放3年。
3.住房保障。毕业5年内全日制本科生可申请承租不超过70平米人才公寓一套,承租满5年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90%购买承租的住房。
4.职称评定。本科生在乡镇基层就业的,申报中初级职称对科研成果、论文著作放宽要求或者不作要求。
5.创业扶持。毕业5年内创业的,符合相关条件的,经申请可给予5万—50万元无偿扶持,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初次创业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入驻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对其予以场租水电费用减免;在孵化基地以外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年最高不超过3600元的标准予以场租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法享受税收减免。
四、引进程序
1.个人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可通过《岗位需求目录》中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及邮箱与用人单位联系。
2.时间安排。原则上,急需紧缺专业本科生招聘报名自公告之日起截止2022年3月28日,引才招聘面试考核在5月底前集中完成,7月上旬左右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相关程序自行组织实施,企业招聘全年有效。
3.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公告发布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考试与考核。各单位人才引进,根据岗位工作实际,采取适当方式对审核通过人员就相关理论知识、专业技能等进行测评、面试,根据测评、面试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企业人才引进工作在辖区组织人社及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
5.公示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6.待遇落实。人才引进满1年后,经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将人才津贴发放到位。
7.服务期限。
十堰市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人才496人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市战略,推进十堰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数量
博士研究生需求235名、硕士研究生人才需求261名。
二、引进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原则上引进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需求目录为准。
7、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引进扶持政策
(一)市直事业单位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工资待遇;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管理职员七级、八级工资待遇。
2.人才津贴。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最低服务期内,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按照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3万元/人/年、岗位补贴5万元/人/年,连续发放3年;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2万元/人/年、急需紧缺岗位另给岗位补贴3万元/人/年,连续发放3年。
3.住房保障。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配偶在十堰城区无自有住房的,按有关规定保障落实。
4.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
(二)驻市高校相关待遇
除驻市高校给予的待遇外,对驻市高校引进的博士,试用期满后,在最低服务期内,博士每年给予生活补贴3万元/人/年、岗位补贴5万元/人/年,连续发放3年;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2万元/人/年,连续发放3年。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配偶在十堰城区无自有住房的,按有关规定保障落实。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配偶符合随迁安置条件、且愿意在十堰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妥善予以安排。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可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由教育部门负责安排就读学校。
(三)企业相关待遇
除企业给予的待遇外,对企业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最低服务期内,按照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3万元/人/年、岗位补贴5万元/人/年,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2万元/人/年、急需紧缺岗位另给岗位补贴3万元/人/年,连续发放3年。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配偶在十堰城区无自有住房的,按有关规定保障落实。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配偶符合随迁安置条件、且愿意在十堰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妥善予以安排。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子女入学可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由教育部门负责安排就读学校。
四、引进程序
1.个人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可通过《岗位需求目录》中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及邮箱与用人单位联系。
2.时间安排。市直单位引才报名自公告之日起截止2022年3月28日,引才招聘面试考核在5月底前集中完成,7月上旬左右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其他单位按照相关程序自行组织实施,全年有效。
3.考试与考核。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根据岗位工作实际,采取适当方式对审核通过人员就相关理论知识、专业技能等进行测评,根据测评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驻市高校、市直医院及企业人才引进由各单位自主开展。驻市企业人才引进工作在辖区组织、人社及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
4.公示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5.待遇落实。人才引进满1年后,经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将人才津贴发放到位。
6.服务期限。
点击链接查看完整公告和岗位信息:https://mp.weixin.qq.com/s/1yJw9ET9_UINzGRflO63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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