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为加快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在我局初步排查过程中,涉及以下120宗地上的170幢楼幢未办理公有住房土地分摊业务,我局现对上述宗地及楼幢予以公告。请《明细表》中列明的土地所有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的,我局将依据《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1】7号)第三条第18款规定:“户土地分摊=单户房屋的建筑面积*(整幢楼占地面积/整幢楼的总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办理公有住房土地分摊业务(原已办理土地分摊或已经补缴出让金的小区,保持原分摊计算方式一致)。咨询电话:65622327、66770553。
附件:《明细表》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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