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内出轨后,被丈夫发现,妻子向丈夫坦白后,获得丈夫原谅,情人居然以裸照威胁妻子,多次强行和妻子发生性关系。
1998年出生的虞某甲,只有小学文化,平时不务正业,每天混迹于各个微信群。2019年10月,虞某甲又在微信群里聊天,这时他认识了伍某某,虞某甲对伍某某大献殷勤,很快两人聊得热火朝天,即便伍某某已经登记结婚了,但这也没有阻止二人关系的发展,很快二人成了情人关系,并且多次发生性关系。
伍某某经常拿着手机与别人聊天,伍某某的丈夫发现伍某某不太正常,在丈夫的强势质问下,伍某某向丈夫坦白了一切,伍某某的丈夫为了家庭,原谅了伍某某,伍某某也表示要和情人虞某甲一刀两断,将其联系方式删除,从此不再来往。
可是虞某甲并没有善罢甘休,在2021年3、4月份,他把自己拍得伍某某的裸照发给伍某某,继续纠缠伍某某,威胁她要继续和自己保持联系,多次把伍某某叫出来,与伍某某发生性关系。
2021年4月25日13时许,虞某甲再次语言威胁伍某某与其见面,伍某某很是气愤,想要终止这种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和虞某甲发生争吵,虞某甲将伍某某抱上车,不顾其激烈反抗,强行与伍某某发生了性关系。当天,伍某某将此事告知其丈夫、母亲,次日凌晨0时许,伍某某丈夫报案。
本案的法律问题,伍某某和虞某甲是情人关系,虞某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应当怎么处罚呢?
释案说法,虞某甲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暴力手段,是指不法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段,即直接对被害妇女采取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
胁迫手段,是指对被害妇女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
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其他手段有: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的方法强奸妇女;利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强奸;冒充妇女的丈夫或者情夫进行强奸等等。
本案中,伍某某和虞某甲是情人关系,但是伍某某在其丈夫发现后,已经多次明确告知虞某甲,不想继续保持情人关系,并删除了虞某甲的联系方式。虞某甲居然多次以裸照相威胁,威胁伍某某,可见,虞某甲主观上是明知伍某某已经不想和他保持情人关系了,不想继续发生性关系了。
这时虞某甲是怎么做的呢?他继续纠缠伍某某,并且在二人发生争吵后,强行将伍某某抱上车,不顾其激烈反抗,与伍某某发生了性关系。
虞某甲在伍某某不同意的情况下,以暴力手段强行和伍某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面对虞某甲的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自尊、自爱、自重、自醒是我们每个女性都应遵守的行为准则,本案的发生,正是由于伍某某的不自重引发的,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应遵守这一准则,牢记婚姻义务,维护婚姻家庭。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对伍某某、虞某甲的行为如何评价呢,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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