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明确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随着时代发展,越来越多受害者的态度从“家丑不可外扬”逐渐变为“勇敢维护权益”,可家暴的话题从未停止。面对暴力的深渊,不当施暴者,也不当“沉默的羔羊”,容忍换不来觉醒,唯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争取真正的幸福。
今天走进湖南省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反家暴工作的法官、妇联干部,听她们讲述对家庭暴力的“零容忍”,对权益保护的“法与情”。
法官 刘群: 签发湖南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她诉说反家暴“心经”
13年前,在陕西接受家事审判培训的刘群,第一次在某女子监狱接触到因家暴而杀人的案件,身心震撼。后来的岁月里,作为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她成为“涉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合议庭”审判长,签发了湖南省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颁布和反家庭暴力联动机制的建立,让全社会的反家暴态势和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刘群说,但未来的反家庭暴力工作依然需要各部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签发湖南省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一项保护措施。它包括了禁止被申请人(施暴者)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等等内容,是人民法院处理涉家庭暴力案件的重要干预手段。
2008年,陈琳(化名)因不堪忍受长年在夫家做“保姆”,到岳麓区法院起诉离婚。在搬回娘家的过程中,陈琳的丈夫罗昆(化名)不停地给陈琳发短信声称:“你要跟我离婚,我就和你同归于尽。”一天,陈琳下楼上厕所,罗昆突然冲出来殴打陈琳,打完就跑。
“陈琳被打后找到了我们。”刘群说,“当时,对于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签发、适用,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仍处于探索阶段。” 刘群组织合议庭对案情、证据进行全面分析比对后认定,陈琳属于“遭受家庭暴力以及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最终,签发了湖南省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时他(罗昆)拿着裁定看半天,说:‘这个事法院也管呐。’”刘群回忆:“他(罗昆)的反应让我们意识到,可能有一部分老百姓心里觉得,家庭暴力是家务事,法院不管,也管不着。但通过这个工作,我们可以让老百姓知道:这个事情有人管。”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刘群又签发了全省首个由妇联代为申请且单独立案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审理涉家暴案应兼具情怀和担当
“有一种暴力叫分手暴力,你不提出分手,暴力不会发生,你一提出分手,暴力就会发生。”“精神暴力,就是一天到晚骂你,让你对自我认知下降,认为自己不行,离开对方就活不了。”“家庭暴力不分人群、不分学历、不分收入。”……13年来,处理众多涉家暴案件,让刘群有很多心得体会。她认为,反家暴工作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厘清家庭暴力的概念,从而更加准确地帮助受害者。
“家暴的特点就是控制与被控制。”刘群说,受害者习惯了被控制的生活,又由于经济上、生活上、心理上的长期伤害,导致他们(包括男性家暴受害者)与社会脱节,不知道再怎么融入社会生活。
因此,判断家庭暴力的准则不能简单凭借“身体暴力伤害”。一纸人身安全保护令,一纸离婚判决书也并不能帮助受害者重新融入生活,法官在完成本职工作后,还需考虑将对受害者的心理辅导、对目睹家暴孩子的心理辅导、受害者再就业、生活救助等等方面的工作转介给其他部门或组织。
“处理一个家暴案件,往往是一个相当漫长的时间周期。”刘群承认,这在每年承办案件数量达400~500件的民一庭,几乎是一种奢侈。“所以,审理涉家暴案要有担当,更要有情怀”。
妇联 周建新: 为受害者挺起“娘家人”的腰杆
2020年腊月二十五,65岁的李小玲(化名)终于住进了新家,家里虽然只有她一人,但李小玲却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
“现在就是喝一碗白粥也很开心。”她打电话告诉长沙宁乡市妇联副主席周建新。而电话那头,周建新也把家里的冰箱搜刮了一番,准备出发。“放心,不会让你喝白粥。”周建新说。
外嫁女流落街头,妇联帮她找到新家
2017年底,李小玲带着满身的伤痕,找到宁乡市妇联求助。几年前,李小玲再嫁到当地的一个乡镇,原本生活和和美美,但丈夫王立(化名)随着生活日渐富裕,逐渐对李小玲产生不满,认为她不能处理好和婆婆以及小姑子的关系。随后,王立不仅找了新的女人,还对李小玲实施家暴,一次比一次严重,直到李小玲不敢回家。由于没有亲戚家属在当地,李小玲一度绝望。
看到李小玲满身伤,周建新很心疼,她拍着李小玲的肩膀告诉她,妇联就是她的“娘家人”。随后,宁乡市妇联走访调查,在确保李小玲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主动与王立联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调解离婚未达成协议后,宁乡市妇联支持李小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市、乡镇妇联出庭支持诉讼,并协助法院开展诉前调解,经多方努力,最终王立同意离婚。
在法院调解离婚后,宁乡市妇联继续跟进,督促王立执行调解协议,支付李小玲离婚赔偿款。为解决李小玲宅基地、住房等问题,市妇联协调地方政府为其分户单独立户,先后两任妇联主席向当地党委书记汇报请求支持,最终由当地政府帮助李小玲安排了住房并支付租金。
做好这一切后,周建新还专门与李小玲的兄弟姐妹一一打电话,希望他们多走动,多从生活上关心她。至此,案件得到了圆满处置。
宁乡市用4年的时间,先后30余名工作人员参与维权服务工作,帮助受害妇女开始了新的生活。
“她住进新家后告诉我,半辈子的心结都了了。”周建新感慨地说道。
反家暴成绩突出,但要警惕年轻化
今年上半年,周建新接待了一起家暴案件。30岁的张云(化名)从娄底嫁过来,生育两个孩子,但却在近年连续遭遇家暴。丈夫发起脾气来,甚至把张云的头按在水里。
虽然张云屡次遭受家暴,但却一直不敢发声,甚至连娘家人也不说,她觉得丢脸,也怕父母担心。
在得知张云的情况后,宁乡市妇联第一时间进行了核实,周建新也鼓励张云:“这个事情又不是你的错,你应该维权,也可以争取家人的支持。”张云也最终解开心结,在父母和妇联的帮助下联系律师,起诉离婚。
“很多时候,即使一些年轻女性有经济条件、有法律意识,也不愿说出来。”周建新说,目前的家庭暴力案件有年轻化趋势。
针对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宁乡妇联开启了社区婚姻家庭纠纷矛盾大排查。通过排查,发现了若干起重大案件,有效防止了家庭暴力案件恶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及反家庭暴力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反家庭暴力态势越来越好。”周建新说,现在无论是受家暴女性的维权意识,还是各部门对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理力度,都有了很大提高,但这并不代表着家庭暴力会消失。
“基层妇联应该继续强化立场,发挥重要作用,让受家暴妇女挺直腰杆。”周建新说。
来源:湖南省妇联权益部、全国妇联女性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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