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球网转述,立陶宛国家广播电视台(LRT)等多家立媒和《波罗的海时报》2日消息称,立陶宛出口商报告说,中国海关似乎已将立陶宛从其系统中移除,货物无法在华清关。立陶宛外交部称,正就此事与欧盟进行联系。
对此,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吴国雄分析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规定:“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国”一栏的填写规则:发生商业性交易的进口填报购自国(地区),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贸易国(地区)中文名称及代码(注:立陶宛的国别代码是336)。现在报关单已经电子化,假设如海外媒体所述:中国海关系统将立陶宛删除了,则进口自立陶宛的货物,“贸易国”一栏确实无法选填“立陶宛”,则无法向海关申报。
吴国雄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争议解决、进出口法律风险防范。居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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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青宁
来源:吴国雄海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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