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徐蔚)近日,上海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罚单显示,申万宏源证券在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中存在未获许可投资关联方承销的债券、未有效隔离、估值方法不合理等问题。
朱敏杰作为申万宏源证券时任分管资产管理业务的副总经理,对此负有责任。根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其予以警示。
上海证监局表示,申万宏源证券在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中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在个别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过程中,在未事先取得投资者同意的情况下投资关联方承销的证券。二是未能将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和其他业务进行有效隔离。三是存在对不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同类资产采用不同估值方法的情形,且个别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未严格遵守公允估值原则,估值方法不合理。此外,公司个别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在相关债券已发生实质违约的情况下未及时调整估值,估值程序存在缺陷。
根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申万宏源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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