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亮点
7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和四川省政府共同启动实施为期五年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攻坚第二阶段行动。钟源 摄
州委艾防办联合西昌学院红丝带志愿团开展下乡宣传。
总体要求:
最大限度发现和治疗艾滋病感染者,有效遏制经性途径传播,进一步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基本消除注射吸毒传播,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死亡率持续下降,感染者生存质量持续提高。结核病、丙肝、梅毒等传染性疾病公共卫生危害逐步减轻。
实施范围:
凉山彝族自治州17个县(市)。按照因地制宜、多病同防原则,分为西昌、布拖、昭觉、越西、美姑、金阳、普格、喜德、甘洛9个重点县,和德昌、会理、会东、宁南、雷波、冕宁、盐源、木里8个一般县。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艾滋病防治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健康中国战略,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压实政府、部门、社会、个人“四方责任”和法定防治职责,坚持疾病防控与社会治理并举,优化创新防治策略,积极探索多病同防,精准实施防控措施,巩固提升防治成效。
“八大行动”:
(一)宣传教育行动。开展大众宣传教育。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单位)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加强艾滋病、结核病、丙肝、梅毒等传染病防治常态化宣传。
开展重点人群宣传教育。深化以需求为导向、行为改变为目标的精准宣传教育,把“我要防艾”的理念转换为具体行动。多渠道开展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宣传活动,和禁毒防艾宣传教育,动员凉山彝族自治州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开展健康需求调查,针对性开发彝汉双语健康教育折页、海报、手册、视听传播资料等。各县(市)建立健康教育基地,开展禁毒防艾大众健康教育,将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纳入基层文化建设和社区工作内容,逐步建立完善社区健康教育服务体系。
(二)综合治理行动。落实综合治理措施。政法、公安、司法、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协作,推进艾滋病防治综合治理。公安等部门结合专项行动,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黄、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处理涉及艾滋病传播危害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网络空间监管。宣传、网信、经济和信息化、公安等部门加强对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交软件的监管,实施分级分类、属地和全流程管理。
(三)综合干预行动。强化安全套推广使用。全面推广发放使用安全套,持续监测艾滋病感染者和高危人群使用情况。对公共场所业主和管理人员进行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每年至少开展1次培训、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
提高单阳家庭干预质量。完善艾滋病单阳家庭干预策略和措施,有效遏制配偶或固定性伴侣间传播。
提升干预措施针对性。加强新报告病例溯源调查和疫情分析,掌握当地目标人群分布、规模及人群特征信息,明确当地易感染艾滋病高危人群、重点人群和疫情传播风险点,开展针对性干预。
开展暴露前后预防。严格落实预防医源性传播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有效控制艾滋病、丙肝、结核病等职业暴露和院内感染。加强血液透析、口腔诊疗及有创和侵入性诊疗等项目的院内感染控制管理。
(四)筛查发现行动。加大检测覆盖面。开发艾滋病信息筛查工具支持筛查工作精准有序开展。卫生健康、公安、统计等部门组织完成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口信息摸底核实,形成全人群筛查基线数据库。
健全检测发现机制。建立完善艾滋病、结核病、丙肝、梅毒检测发现机制,向社会公布检测机构位置、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线上、线下加大宣传,动员有意愿者主动接受检测服务。提升自愿咨询服务可及性,增设检测点,在乡镇卫生院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设立自愿咨询检测点。
落实首诊负责制。实行“谁发现,谁报告”制度,首诊医疗卫生机构收到艾滋病抗体确证报告单后,核实感染者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婚姻状况、详细现住址、接触史、最有可能的感染途径和实验室检测结论等,核对无误后在24小时内完成网报。
(五)治疗提升行动。扩大艾滋病治疗覆盖面。健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协调工作机制。
提升艾滋病治疗质量。通过技能培训、师带徒、远程指导、多学科协作等,提高医护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规范开展结核病、丙肝、梅毒治疗。以县(市)为单位,卫生健康部门遴选符合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担治疗工作。定点医疗机构建立规范化门诊,开展实验室各病种相关检查,配备结核病、丙肝和梅毒治疗药物。组建治疗管理队伍,明确职能职责,建立信息台账并实时更新,加强依从性教育,科学规范治疗。
(六)预防母婴传播行动。完善“孕情第一时间发现”机制。继续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作为政治责任。乡(镇)建立辖区育龄妇女动态工作台账,实行分层分类管理。
强化重点人群管理服务。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艾滋病感染育龄妇女、男性单阳家庭工作台账,实行分层分类动态管理。落实全程预防母婴传播综合服务。将检测发现的感染孕产妇纳入高危专案管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督促其定期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随访,为所生儿童提供高质量健康管理服务。
提升预防母婴传播服务水平。完善辖区预防母婴传播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实现辖区内各环节、各机构无缝衔接。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内预防母婴传播工作流程,实现科室间协同合作,避免脱节。
(七)关爱支持行动。关怀救助生活困难感染者。将已脱贫艾滋病感染者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重点监测其家庭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情况。
关爱支持受影响儿童。由民政部门负责监护的艾滋病致孤儿童,尊重儿童意愿,采取家庭收养、家庭寄养、机构集中养育等方式落实兜底监护责任。
强化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建立心理师资培训长效机制,培养本土心理服务人员队伍,提高心理健康知识水平和技能。通过在凉山彝族自治州800人以上的2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工站试点项目引入专业社会力量等方式,开展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结核病患者心理疏导、情绪抚慰、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
(八)能力提升行动。加强检测能力建设。持续健全艾滋病、结核病、丙肝和梅毒实验室检测网络。各乡(镇)卫生院建立艾滋病、丙肝、梅毒检测点,有条件的村探索建立检测点。
加强防治队伍建设。强化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保障机制,切实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服务水平和服务可及性。
动员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的政策引导、业务培训和指导,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登记,提高社会组织发展能力和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工作能力,为感染者提供心理支持和情感关怀。
六大保障:
(一)强化党政主责。州、县(市)成立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领导小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担任组长,完善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州、县(市)、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属地攻坚行动,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将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内容,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二)强化体系建设。加强州、县(市)党委艾防委及其办公室建设,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坚持党政管理是关键、疾控转介是基础、医院治疗是核心、预防母婴传播是政治责任、人员配备是保障、督导考核是支撑,把工作重心下沉基层一线,把工作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强化“三线”技术支撑,州、县(市)疾控、定点医院、妇幼机构分别设置专门管理办公室,分别牵头负责综合干预、抗病毒治疗、预防母婴传播等职责。
(三)强化经费保障。州、县(市)财政持续加大防治经费投入,有效保障攻坚行动实施。按照户籍人口,州、县(市)人民政府根据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将艾滋病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艾滋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统筹使用中央、省、州和县(市)各级财政资金,同时加大对结核病、丙肝和梅毒等疾病防治经费的投入。
(四)强化法治保障。把依法防治贯穿攻坚全过程,州、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落实艾滋病防治法定职责,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对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评估和执法检查。
(五)强化技术支持和科研攻关。继续发挥凉山州艾滋病防治攻坚行动专家组和凉山工作站技术平台作用。统筹利用好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对口技术支援和省内驻点帮扶力量。
(六)强化考核激励。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制定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明确奖惩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及时开展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定期进行考核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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