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满足金融纠纷当事人对救济途径公正、高效和低成本的诉求,烟台市积极开展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成立“一站式”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烟台市相关职能部门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提出“坚持把非诉讼解决金融纠纷挺在前面,推动金融纠纷非诉第三方解决机制建设,推动建立‘一站式’金融纠纷解决机构。”。今年3月25日,烟台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正式成立,提供“投诉+调解”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指导辖区各机构落实好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各项工作要求。这是山东首个与中院层面对接的调解中心,调解业务范围覆盖市县两级。
形成“规范化”的纠纷调解工作流程。完善诉调平台和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建立动态化管理制度。平等民商事主体之间因金融业务产生的合同和侵权责任纠纷,可以向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申请调解。人民法院在受理和审理金融纠纷案件过程中,对于具备调解基础的案件,按照自愿、合法原则,采取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诉中邀请等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解决纠纷。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的,调解中心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签字,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在线司法确认。
建立“因案而定”的纠纷调解工作机制。通过与金融机构签订备忘录或者协议的方式,推出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对赔付金额在一定数额内的金融纠纷,调解员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行业惯例,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提出纠纷解决意见。对于争议较大、具有典型性的金融纠纷,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聘请无利害关系的独立专家,基于对各方陈述及所提交证据材料的综合考量,作出建议性评估报告。金融机构处理疑难、复杂投诉,可申请指派独立专家出具金融消费纠纷中立评估意见,与投诉人协商处理方案。
完善“优选线上”的纠纷调解操作模式。调解中心构建涵盖多途径调解体系,调解工作以线上调解为主,线下调解为辅。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接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向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委派、委托调解案件,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在线网络调解平台接受委派、委托,开展调解工作,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委派调解的人民法院依法受理,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调解协议进行在线司法确认。中心成立以来,成功线上调解某商业银行烟台分行与烟台某公司4500万元抵押贷款纠纷案,为开展线上调解金融纠纷案提供了可供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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