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判结合化矛盾 尽职尽责解难题
近日,正安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了一起交通肇事罪案件,承办法官通过调判结 合 的方式,促使双方对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并现场部分兑现,有效化解了矛盾,及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今年4月,被告人吕某驾驶小型面包车行驶至正安县土坪镇时,车辆驶离道路侧翻下坎,致车上人员龚某当场死亡、吕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吕某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2021年7月20日,正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吕某犯交通肇事罪并向正安法院提起公诉。审理过程中,死者家属向正安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被告人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92万余元。
正安法院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及附带民事起诉状后,被告人认罪认罚,但认为赔偿金额过高,无法负担。承办法官充分阅卷后,通过电话听取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初步意见,认为民事赔偿问题有一定调解基础。2021年11月15日,承办法官召集双方座谈,一开始原被告双方情绪激动,一方面临失亲之痛、赔偿无果,一方则面临牢狱之灾、余生堪忧。法官察觉到双方的难点和痛点后第一时间维护现场秩序,防止矛盾升级,同时主动引导,说明座谈目的。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建议后,承办法官摆事实、举例子、讲道理,解释法律规定,并采取与单方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安抚被害人家属情绪,为双方算好“时间账”、“经济账”、“友情账”。通过近三小时座谈,被告人吕某真诚悔悟,并表示在能力范围内尽最大努力赔偿,让余生少点愧疚。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的过失行为表示谅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人吕某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损失共计47万元,并当场兑现18万元。
2021年11月22日,正安法院对吕某交通肇事罪一案进行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吕某犯交通肇事罪,吕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近三年来,正安法院审结交通肇事案25件,其中17件被告人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采取宽严相济、调判结合的审理模式,最大程度化解了矛盾,在维护司法权威的同时传递司法温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正安的父老乡亲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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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贵州省民意调查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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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演:正安县人民法院
作者:彭廷兴
编辑:李跃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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