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30年间,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8年的房改,随着福利分房制度的取消,住房正式成为商品在市场流通;第二阶段是从1998年到2008年,因为商品房制度刚确立不久,很多城市的房子供不应求,直接带动了房价上涨,咱们可以称为“过渡时期”;第三阶段就是最近10年,随着货币棚改、去库存等措施实施,楼市迎来发展的“黄金十年”,据统计,我国商品房均价从2009年的4681元/平涨到了2019年的9376元/平,翻了一倍还多。
接下来,第四阶段就是从最近两年开始,楼市进入转折阶段,例如经济学家李迅雷认为:房地产市场或从2020年开始进入转折点。特别是今年的9月、10月,可以说是“9月不金、10月不银”,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70城数据显示,10月新房价格指数环比下降0.3%,环比9月降幅还扩大了0.2%,而这也是近六年来新房价格指数的最大降幅。与此同时,按照往年房企习惯,年底都是冲业绩的好时机,最后两个月大概率也会降价促销,而这意味着对于还没买房的人来说,可以适当考虑入手。
然而,即便是房企能够降价卖房,房价也仍然居高不下,暂且不说四个一线城市,就以二线城市为例,根据数据显示,福州市均价为25854元/平、金华市均价为21023元/平、合肥市均价为20998元/平,还有多个城市达到了2万+/平,这也意味着想在二线城市买一套面积85㎡的小户型,除了要承担68万的首付之外,此后的20年、30年每月也要承担几千元的贷款。
可能有人会说,即便房价再高,也不用担心房子租不掉卖不掉,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根据安居客研究院数据显示,在国庆十天假期中,15个监测城市新房成交面积为92.44万平,同比降幅达19%,其中9个二线城市同比下滑41%,2个三线城市同比更是近八成。换句话说,当前的楼市已经陷入“租不掉卖不掉”困境,那么又该如何打破呢?
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去库存”,主要有三个措施:1、降低首付标准,例如对收入稳定、工作优质的购房者,适当降低首付比例,从最低40%降到30%甚至20%,这样就能因首付不够而放弃买房的人群提前买房;2、降低房贷利率和缩短放贷周期,根据统计,10月全国首套房贷平均利率为5.40%,环比上月有小幅度回调;3、开启棚改大招,通过货币化安置解决新房库存。
为了解决楼市困境,有的城市提高补贴力度,例如哈尔滨按照2万~10万的标准,那么还有没有解决房子“租不掉卖不掉”的其他办法呢?对此,住建部原副部长仇保兴提出解决方案,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征收空置税和消费税。国外大部分国家的房屋空置率在3%~8%,可是按照相关机构的预测,我国房屋空置率已经接近20%,所以想要解决这个问题,无疑就要征收空置税。
与此同时,在房产税出台之前,应当先征收消费税,就以其他国家为例,第一套房征收15%的消费税,第二套房征收24%,第三套房征收40%。再结合近期确定的房产税,在未来5年,房产税将基本完成试点工作,虽然目前还没有确定试点城市,但是按照机构的预测,上海、深圳、重庆和海南可能成为首批试点区域。
相比较房产税来说,空置税或更能很好地解决“租不掉卖不掉”困境,特别是随着年限的延长,税率也要相应提高,比如德国就规定业主必须重新使用空置房,瑞典也要求对空置时间超过6个月的房子进行罚款。
很显然,不论是消费税还是空置税对调节房价都能起到很好的作用,特别是对于投资客来说,除了自住的房产之外,其他房产基本长期处于空置状态,而为了解决楼市“租不掉卖不掉”问题,想要打破这种困境,出台税费是很好的方法。可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对于买方来说,在楼市调控力度不断加强的大环境下,未来能买到价格更合理的房子。
相信大家都关注到了,近期不断有专家和学者提及税费,诸如房产税,以及今天提到的空置税和消费税。从中就能看出不论是调控楼市还是完善税费体制,出台相应的税费都是很关键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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