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平果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德保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农某巩涉嫌受贿罪一案。该案由平果市人民法院院长谭勇担任审判长,平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隆振中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9月至2020年7月,被告人农某巩在担任德保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8.414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农某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农某巩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农某巩作最后陈述。案件将择期宣判。
此次案件审理是平果法院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的体现,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对激发法官办案积极性、提高审判质效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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