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2020年2月底,李某等6名民工到某建材公司工作。8月中旬工程结束后,建材公司拖欠李某等工资近13万元,而公司负责人避而不见,实际经营地点已人去楼空。因此,李某等人维权一直未有结果。
今年初,李某等人向南京市栖霞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援助律师先向处理过该案的劳动行政部门了解案情,确认了案件的由来。在法院立案后,为了能尽快实现李某等民工的诉请,法援律师代李某等民工向栖霞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并多次与接受案件申请材料的检察官进行沟通,栖霞区人民检察院审核并受理本案,决定支持起诉。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鉴于建材公司经营较为困难,暂时无法支付劳动报酬,李某等人愿意给予建材公司两个月的宽限期,这起工资纠纷案得以解决。
(茆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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