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研发人员小A就职于上海某一线电梯大厂,由于各种原因向公司提出了辞职,打算转行进入别的领域发展,就此离开电梯行业。且和一家别的公司初步谈好入职问题。
谁知道,某一线电梯大厂就是不放人,根据他们的合同离职申请要提前6个月申请,然后公司会安排你进入“脱密期”。这些规定主要是电梯公司对自己相关产品技术的保护。
但是小A很气愤,因为他去的不是电梯行业的公司,他是跨行业发展,极力的向公司请求,因为脱密时间太长了,会导致他原来谈好的公司职务黄掉。甚至他还向公司出具了自己的承诺书,承诺自己2年内不在电梯行业就职。
其实6个月这个脱密期是存在争议的,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有的地方可以根据你的入职合同来规定这个脱密期,最长6个月。但是根据一位律师的分析深圳对于这种6个月的协商是不认可的。
一般这种情况是电梯公司和员工签订竞业协议,支付一定的费用给员工。然后员工在约定期限内不得从事相关职业。
对于本文的小A觉得公司不愿意支付竞业协议费用,还拖住自己,且自己被迫向公司出具了2年内不从事电梯相关职业的承诺书,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要求交接工作后有2个月的脱密期,这种规定不合理且霸道。并且据小A了解,他这个职务在其他一线电梯厂家并没有如此规定。
但是反过来讲,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的之前,一定要看清楚劳动合同。但是对于一般求职者来说,看了劳动合同也没用,HR会告诉你这合同是公司模板,大家都这么签订的,无法为你一个修改,这个时候你要么扭头走人,要么就这么签字。
唉,成人的世界那有那么容易,艰辛将伴随我们一生。
PS:封面图片与本文无关
文章推荐:
(2)
(3)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