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正文
关于防范假冒民营铁塔企业在我州开展
5G项目建设实施诈骗风险的警示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市(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电信红河分公司、中国移动红河分公司、中国联通红河分公司、中国铁塔红河分公司、云南广电红河分公司,各第三方铁塔公司:
据了解,近期各地相继出现了以“5G基站建设”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主要手法为不法分子以在某地计划投入大额资金开展5G工程建设为由,打着“某5G施工项目部”等各类幌子,仿造工程项目或谎称中标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的5G工程等名目,采用收取工程保证金、材料保证金或集资建设等手段吸引单位、个人投资。为提高可信度,有的不法分子甚至在开始阶段会自己雇佣人员以乙方名义进行零星施工,从而达到骗取不知情人员缴纳施工保证金或参与集资的目的。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党中央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目前部分民营企业(独立铁塔运营企业)进入我州开展或准备开展5G相关投资建设,各部门不断收到关于民营企业(独立铁塔运营企业)开展5G铁塔、机房、路灯杆等基站配套设施有关建设资质、规模、建设单位备案等问题咨询。现就有关问题一并回复,并做相应警示提醒。
一、根据《工信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我州鼓励支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民营企业通过合法渠道参与我州通信塔(杆)机房等基站配套设施投资、建设。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工信部已取消了通信信息网络集成等企业通信建设资质认定,有关资质认定统一按住建部门颁发的资质为准。
三、根据《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机制的通知》(云通信局发〔2020〕106号)、《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支撑5G网络加快建设发展的通知》(云通信局发〔2020〕109号),在我省开展通信塔(杆)、机房等基站配套设施投资、建设的独立铁塔运营企业,须向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共建共享办公室)提交加入州(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机制的申请,省共建共享办公室确认通过后在网站(https://www.yntxjs.cn/)上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仅限独立铁塔运营企业在公示行政区域内参与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不作为其他用途,各单位或个人如遇缴纳工程保证金、材料保证金等情形,请提高警惕,谨慎辨别,谨防受骗。省共建共享办公室确认后,通知相关通管办纳入当地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机制。
四、独立铁塔运营企业加入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机制,通管办依职责对独立铁塔运营企业开展的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行为进行管理。独立铁塔运营企业要严格遵守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工程建设有关法律规定,承建新建通信铁塔前应取得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统筹证明文件,严格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明确各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铁塔不得投入使用。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强化对铁塔使用的延伸管理,在租用铁塔时应明确与铁塔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不得租用未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铁塔。
五、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牵头当地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法定职责加强对民营企业(独立铁塔运营企业)监督管理,加强宣传报道,防范化解潜在风险,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实施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联系方式:州通管办白 捷,15096870225;
州工信局昌元伟,13529835811;
州公安局邓 铎,13649646773;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欧光成, 13608736698。
红河州信息通信建设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办公室
红河州公安局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0日
总编/孔令勇
值班编辑/孔德云编辑排版/杨晨曦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