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1期),东方城东顺飞蛋类摊销售的鸭蛋被检不合格。近期,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畜禽肉、水产品、鲜蛋共3类产品2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2021年8月19日,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2021年海南东方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对东方城东顺飞蛋类摊(东方市昌顺农贸市场F2-2摊位)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2021/8/19的鸭蛋,检验项目氟苯尼考检出值为1.6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氟苯尼考又名氟洛芬、氟苯尼考、氟甲砜霉素,是一种广谱抗菌药物,一般为动物专用抗菌药,自研究成功以后立即得到广泛应用。此类药物对部份细菌有抑制作用,包括革兰氏阳性、阴性菌和支原体、痢疾志贺氏菌、沙门氏菌、大肠杆菌、肺炎球菌、流感杆菌、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衣原体、钩端螺旋体、立克次氏体等。一般由于饲料添加或者家禽疾病治疗导致残留积累在家禽体内。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肉类,对人体健康有一定风险。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方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赵文阳 郭宏键)
来源:海南食品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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