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鹰潭市人民医院滨湖社区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前公示
按照《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我局受理了鹰潭市人民医院滨湖社区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根据《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鹰潭市经济大厦D307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0701-6258269 0701-6258379
附件:1.公示说明
2.鹰潭市人民医院滨湖社区项目用地示意图
01
鹰潭市人民医院滨湖社区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公示说明
鹰潭市人民医院滨湖社区项目的实施,为东湖、梅园辖区及周边民众提供了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及医疗、康复场所,改善了辖区医疗卫生服务环境,满足了不同层次居民的医疗健康需求,扩大了医院的服务规模,整体提高了辖区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完善了月湖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对提升月湖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及基层医疗能力、强基固本补短板具有积极意义,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及一定的经济利益。
项目依据:1.原市人民医院东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地块已经被市政府用于铁路棚户区改造征用,同时原东湖卫生服务中心所有建筑用房已近60年,房屋严重破旧,急需迁建新地。2.根据鹰府办抄字〔2021〕23号号文精神,鹰潭市人民医院滨湖社区项目已列入2021年市本级投资计划项目。3.市妇保院已搬迁信江新区,东湖、梅园两个社区及周边近6万人急需一所设施相对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
鹰潭市人民医院滨湖社区项目选址于:东湖派出所以北(详见示意图)。该项目用地范围在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占压矿产资源,没有文物古迹保护单位。
由于项目周边相邻权属关系较复杂,为保障周边利害关系人的权利,现将拟批准用地红线公示!
02
鹰潭市人民医院滨湖社区项目选址示意图
来源:鹰潭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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