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由于各地新冠疫情防控形式严峻
镇雄多个乡镇相继出台了地方防疫通告
对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
进行严格限制
必须“先备案,不备案不举办”
严禁“大操大办”
每村设专人受理群众举报
其中
坪上、果珠两乡镇设立“奖励机制”
对举报大操大办行为
查实后奖励500元!
塘房镇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塘房镇
塘房镇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10月17日—18日,陕西、宁夏报告了新冠肺炎阳性病例8例,其中陕西西安报告6例确诊病例,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宁夏银川报告1例阳性。目前报告的8例阳性病例曾一起在多省旅游,出发地和目的地涉及上海、甘肃、内蒙古、陕西、宁夏等地区。10月18日,贵州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在对重点地区来返黔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甘肃等地旅居史人员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鉴于目前的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做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严格实行返乡报备
凡近14天内有病例发生地全域入镇返镇人员,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得知自己可能是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入镇返镇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和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自觉接受健康管理。凡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须自觉配合做好14天(时间以离开当地开始计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4次(第1、4、7、14天)核酸检测。凡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须自觉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每次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凡近14天内有上海、陕西西安、内蒙古阿拉善盟、甘肃张掖、宁夏银川、贵州遵义等地旅居史的入镇返镇人员,须经1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转居家健康监测,在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立闭环转至就近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排查。各村、镇直各单位必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第一责任,压实“网格”责任,强化网格排查管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二、严格聚集性活动监管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按照“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事前备案、事中监管、不备案不举办”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宴请等活动报备审批制度,对经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有关活动,须严控参加人数,严禁邀请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正在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参加,对违反规定者,且不服从制止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处理。同时,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控各类大型会议、培训、文体活动、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大型活动,严禁以乔迁、满月、生日、同学会等名义举办各类招待、接待、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对未经审批自行组织各类商业活动和民族民间节庆活动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镇村取消其活动;对不听劝阻、执意举办的,公安机关将进行打击查处。
三、合理安排出行。
近期如无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疫情发生的地区旅行、出差。确需前往的,须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向所在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记录个人行程;返镇后,主动向所在村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四、强化公共场所管控。
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旅游景点、KTV、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等重点场所必须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通风消毒,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规定,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涉及室内密闭休闲、娱乐、运动场所要限流开放经营。
四、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有效方法,更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的群众,务必尽快就近完成疫苗接种;完成全程接种超6个月的群众,请按要求就近接种加强针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五、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法律规定,对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违规经营的,一律停业整顿、顶格处罚;对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医学隔离等防控措施人员和故意隐瞒旅居史、确诊病例接触史、使用虚假健康码、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的人员及共同生活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群众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现异常人员、异常情况或未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经营活动场所,及时向村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镇疫情防控办及各村疫情防控办联系电话附后)。
举报电话
塘房镇疫情防控监督举报电话:0870-3851078
顶拉村监督举报电话:13578013119
芒部山村监督举报电话:15125313199
白鸟村监督举报电话:13887017111
小擢魁村监督举报电话:13638815586
大擢魁村监督举报电话:13619666660
塘房村监督举报电话:13508702803
杉树林村监督举报电话:15911819111
凉水村监督举报电话:15969003748
坪上镇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坪上镇
坪上镇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当前,国内多个省份散发本土病例,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返镇入镇主动报备。
凡近14天内有病例发生地全域入镇返镇人员,或与已公布病例或密切接触者轨迹有交集的返镇入镇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或坪上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自觉接受健康管理。倡导仍在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暂缓回镇。
二、严控聚集性活动。
全镇范围内操办婚丧等聚集性活动一律落实“事前备案、事中监管、不备案不举办”,严禁举办其它聚集类活动。任何单位个人严禁组织和参与聚集性娱乐活动,对不听劝阻、执意举办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合理安排出行。
全镇居民非必要不出境和前往有病例发生地区,不轻易组织及参加跨省旅游。前往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不扎堆人员聚集密集场所,保护自身和家人健康。
四、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对于辖区内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的群众务必尽快就近完成疫苗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超6个月人员,请按要求及时就近接种加强针(第三针)疫苗,筑牢全民免疫屏障。近期,我镇将组织3至11周岁儿童接种新冠疫苗,请各位家长留意信息,待该年龄段疫苗接种工作开始后积极主动接种。
五、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重点地区返镇入镇人员,有如实向所在村或坪上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的义务。对拒绝配合健康管理、故意隐瞒旅居史、使用虚假健康码和行程码、阻碍扰乱疫苗接种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重点地区返镇入镇人员,有如实向所在村或坪上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的义务。对拒绝配合健康管理、故意隐瞒旅居史、使用虚假健康码和行程码、阻碍扰乱疫苗接种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抗疫仍在继续,疫情防控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更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希望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对违规大操大办和其它聚集性活动实行有奖举报。首位举报人提供的正在举办且查证属实的线索,奖励人民币500元。
举报电话:
镇雄县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电话:0870—3133189
坪上镇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电话:0870—3874078
本通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
坪上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日
果珠乡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果珠乡
果珠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外疫情仍处于较高流行水平,部分周边国家疫情快速上升,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潜在风险人员跨地区流动性大,病毒传染性强,加上秋冬季气候因素叠加,发生输入性疫情风险增大。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返乡报备
县外返乡人员返乡后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委会报告,视情况如需居家管理或集中隔离的要自觉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从到家之日算起,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人员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得知自己可能是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的人员,要听从医务人员和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安排,经研判需集中隔离的,在转移到集中隔离点之前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要佩戴好口罩,不得串户,不得接触其他人员;经研判需要居家健康监测的,要主动配合医务人员做好体温监测,自觉接受防疫工作人员监督,不得串户,如有不适或异常反应要第一时间向村委会、防疫工作人员或医务人员报告,居家健康监测(隔离)时间为14天,期间要开展3次(每次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
二、严禁人员聚集
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白事简办、红事延办、宴事不办”要求。举办白事需提前向所在村委会申请报备,签订承诺书,自觉接受村委会监督,逝者3天内下葬,不得有大规模人员聚集,不得邀请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返乡人员参加,白事办理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扫码、测体温、戴口罩出入,安排专人负责来客身份信息和旅居史登记并报所在村委会备案,建好物资采购台账,不得食用冷链食品。红事一律延办,其他乔迁、满月、生日等宴请活动一律禁办,并严控各类大型会议、培训、文体、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活动,违者将依法顶格严肃处理。
三、强化场所管控
汽车客运站、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旅游景点、KTV、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政府、村委会等重点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双码、通风消毒”等措施,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涉及室内密闭休闲、娱乐、运动等场所要限流开放经营。
四、主动接种疫苗
疫苗接种仍是当前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有效方法,更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3至11周岁的人员,请主动配合乡村干部做好相关工作,待该年龄段疫苗接种工作开始后积极主动接种。12周岁以上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员,务必尽快就近完成疫苗接种。凡完成全程接种超6个月的人员,请按要求就近接种加强针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五、合理安排出行
所有人员近期如无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疫情发生的地区。确需前往的,须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向所在村委会和工作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记录个人行程。出行人员返乡后,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委会或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六、落实有奖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违者一律顶格处罚。广大群众要主动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发现异常人员、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委会或乡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凡是举报国外、边境和中高风险人员返乡未到村报备登记的,以及红白喜事未报备或报备后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大操大办大量人员聚集的,一经查实即对举报者一次奖励500元。对线索提供人的相关信息,各村、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
果珠村:13578078188
拉埃村:13887041882
高坡村:13887128556
云岭村:13887111893
鱼洞村:13649678156
乡疫情防控指挥部:0870-3182789
果珠彝族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0月30日
坡头镇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坡头镇
坡头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10月17日—18日,陕西、宁夏报告了新冠肺炎阳性病例8例,其中陕西西安报告6例确诊病例,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宁夏银川报告1例阳性。目前报告的8例阳性病例曾一起在多省旅游,出发地和目的地涉及上海、甘肃、内蒙古、陕西、宁夏等地区。10月18日,贵州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在对重点地区来返黔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甘肃等地旅居史人员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鉴于目前的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做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严格返乡报备
凡近14天内有病例发生地全域入镇返镇人员,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得知自己可能是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入镇返镇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自觉接受健康管理。
凡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须自觉配合做好14天(时间以离开当地开始计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4次(第1、4、7、14天)核酸检测。
凡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须自觉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每次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
凡近14天内有上海、陕西西安、内蒙古阿拉善盟、甘肃张掖、宁夏银川、贵州遵义等地旅居史的入镇返镇人员,须经1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转居家健康监测,在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立闭环转至就近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排查。
各村、镇直各单位必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第一责任,压实“网格”责任,强化网格排查管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二、做实疫情防控服务点工作
在省际交通要道设置的疫情防控服务点,必须要警醒起来,强化入镇车辆及人员的排查,认真落实“一码双查”要求,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闭环管理”。其他出入坡头镇的省际通道,由所在村负责,参照省际疫情防控服务点要求,落实进入车辆和人员的排查管控。
三、严格聚集性活动监管
各村、镇直各单要按照“红事停办、白事简办、事前备案、事中监管、不备案不举办”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宴请等活动报备审批制度,对经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有关活动,须严控参加人数,严禁邀请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正在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参加,对违反规定者,且不服从制止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处理。
同时,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控各类大型会议、培训、文体活动、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大型活动,严禁以乔迁、满月、生日、同学会等名义举办各类招待、接待、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对未经审批自行组织各类商业活动和民族民间节庆活动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镇村取消其活动;对不听劝阻、执意举办的,公安机关将进行打击查处。
四、合理安排出行
近期如无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疫情发生的地区旅行、出差。
确需前往的,须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向所在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记录个人行程;返镇后,主动向所在村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五、强化公共场所管控
汽车客运站、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旅游景点、KTV、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等重点场所必须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通风消毒,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规定,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涉及室内密闭休闲、娱乐、运动场所要限流开放经营。
六、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有效方法,更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的群众,务必尽快就近完成疫苗接种;完成全程接种超6个月的群众,请按要求就近接种加强针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七、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法律规定,对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违规经营的,一律停业整顿、顶格处罚;对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医学隔离等防控措施人员和故意隐瞒旅居史、确诊病例接触史、使用虚假健康码、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的人员及共同生活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群众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现异常人员、异常情况或未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经营活动场所,及时向村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
举报电话:
坡头镇疫情防控办电话:0870-3861078
坡头村联系电话:赵高祥:15012284688
新场村联系电话:赵玉香:13908709923
石里村联系电话:刘发元:13466209246
德隆村联系电话:龚廷照:15012303558
笔花村联系电话:顾何伦:15198549768
花果村联系电话:周驰宇:13578077623
堰塘村联系电话:黄忠国:13887029809
簸笠村联系电话:郭有万:15925066438
仁和村联系电话:虞 江:13578068638
龙洞村联系电话:刘 晗:15096830779
营上村联系电话:杨 武:18287065015
亳都村联系电话:徐 雄:13887067656
大湾镇
大湾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10月28日—29日,全国新增确诊48例,其中内蒙古报告新增新冠肺炎阳性病例19例、甘肃报告新增12例确诊病例。自10月18日,贵州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在对重点地区来返黔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甘肃等地旅居史人员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现贵州遵义现有确诊病例11例。鉴于目前的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做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严格实行返乡报备
凡近14天内有病例发生地全域入镇返镇人员,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得知自己可能是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入镇返镇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自觉接受健康管理。
凡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须自觉配合做好14天(时间以离开当地开始计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4次(第1、4、7、14天)核酸检测。
凡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须自觉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每次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
凡近14天内有上海、陕西西安、内蒙古阿拉善盟、甘肃张掖、宁夏银川、贵州遵义等地旅居史的入镇返镇人员,须经1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转居家健康监测,在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立闭环转至就近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排查。
各村、镇直各单位必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第一责任,压实“网格”责任,强化网格排查管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二、做实疫情防控服务点工作
在省际交通要道设置的疫情防控服务点,必须要警醒起来,强化入镇车辆及人员的排查,认真落实“一码双查”要求,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闭环管理”。其他出入坡头镇的省际通道,由所在村负责,参照省际疫情防控服务点要求,落实进入车辆和人员的排查管控。
三、严格聚集性活动监管
各村、镇直各单要按照“红事停办、白事简办、事前备案、事中监管、不备案不举办”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宴请等活动报备审批制度,对经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有关活动,须严控参加人数,严禁邀请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正在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参加,对违反规定者,且不服从制止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处理。
同时,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控各类大型会议、培训、文体活动、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大型活动,严禁以乔迁、满月、生日、同学会等名义举办各类招待、接待、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对未经审批自行组织各类商业活动和民族民间节庆活动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镇村取消其活动;对不听劝阻、执意举办的,公安机关将进行打击查处。
四、合理安排出行
近期如无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疫情发生的地区旅行、出差。
确需前往的,须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向所在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记录个人行程;返镇后,主动向所在村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五、强化公共场所管控
汽车客运站、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旅游景点、KTV、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等重点场所必须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通风消毒,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规定,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涉及室内密闭休闲、娱乐、运动场所要限流开放经营。
六、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有效方法,更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的群众,务必尽快就近完成疫苗接种;完成全程接种超6个月的群众,请按要求就近接种加强针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七、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法律规定,对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违规经营的,一律停业整顿、顶格处罚;对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医学隔离等防控措施人员和故意隐瞒旅居史、确诊病例接触史、使用虚假健康码、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的人员及共同生活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群众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现异常人员、异常情况或未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经营活动场所,及时向村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
举报电话
大湾镇疫情防控办电话:0870-3854078
古镇社区联系电话:魏勋德:13578081396
大湾村联系电话:蒋卫章:15096833861
石田村联系电话:张 凯:18869406867
玉田村联系电话:杨传举:15287013358
龙塘村联系电话:邓 豪:18388756768
罗甸村联系电话:黄有勤:18849887560
妥泥村联系电话:秦吉聪:15987927662
雨萨村联系电话:朱家乾:18213963621
仕里村联系电话:朱家根:18869413718
盐源镇
盐源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10月17日—18日,陕西、宁夏报告了新冠肺炎阳性病例8例,其中陕西西安报告6例确诊病例,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宁夏银川报告1例阳性。目前报告的8例阳性病例曾一起在多省旅游,出发地和目的地涉及上海、甘肃、内蒙古、陕西、宁夏等地区。10月18日,贵州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在对重点地区来返黔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甘肃等地旅居史人员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鉴于目前的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做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严格实行返乡报备
凡近14天内有病例发生地全域入镇返镇人员,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得知自己可能是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入镇返镇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自觉接受健康管理。
凡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须自觉配合做好14天(时间以离开当地开始计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4次(第1、4、7、14天)核酸检测。
凡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须自觉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每次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
凡近14天内有上海、陕西西安、内蒙古阿拉善盟、甘肃张掖、宁夏银川、贵州遵义等地旅居史的入镇返镇人员,须经1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转居家健康监测,在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立闭环转至就近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排查。各村、镇直各单位必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第一责任,压实“网格”责任,强化网格排查管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二、做实疫情防控服务点工作
在各村交通要道入镇设置的疫情防控服务点,必须要警醒起来,强化入镇车辆及人员的排查,认真落实“一码双查”要求,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闭环管理”,落实进入车辆和人员的排查管控。
三、严格聚集性活动监管
各村、镇直各单要按照“红事停办、白事简办、事前备案、事中监管、不备案不举办”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宴请等活动报备审批制度,对经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有关活动,须严控参加人数,严禁邀请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正在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参加,对违反规定者,且不服从制止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处理。
同时,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控各类大型会议、培训、文体活动、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大型活动,严禁以乔迁、满月、生日、同学会等名义举办各类招待、接待、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对未经审批自行组织各类商业活动和民族民间节庆活动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镇村取消其活动;对不听劝阻、执意举办的,公安机关将进行打击查处。
四、合理安排出行
近期如无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疫情发生的地区旅行、出差。
确需前往的,须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向所在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记录个人行程;返镇后,主动向所在村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五、强化公共场所管控
汽车客运站、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旅游景点、KTV、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等重点场所必须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通风消毒,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规定,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涉及室内密闭休闲、娱乐、运动场所要限流开放经营。
六、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有效方法,更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的群众,务必尽快就近完成疫苗接种;完成全程接种超6个月的群众,请按要求就近接种加强针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七、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法律规定,对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违规经营的,一律停业整顿、顶格处罚;对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医学隔离等防控措施人员和故意隐瞒旅居史、确诊病例接触史、使用虚假健康码、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的人员及共同生活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群众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现异常人员、异常情况或未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经营活动场所,及时向村或盐源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
举报电话:0870-3834078
盐源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0月
七、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法律规定,对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违规经营的,一律停业整顿、顶格处罚;对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医学隔离等防控措施人员和故意隐瞒旅居史、确诊病例接触史、使用虚假健康码、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的人员及共同生活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群众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现异常人员、异常情况或未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经营活动场所,及时向村或盐源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
举报电话:0870-3834078
盐源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0月
大湾镇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大湾镇
大湾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10月28日—29日,全国新增确诊48例,其中内蒙古报告新增新冠肺炎阳性病例19例、甘肃报告新增12例确诊病例。自10月18日,贵州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在对重点地区来返黔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甘肃等地旅居史人员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现贵州遵义现有确诊病例11例。鉴于目前的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做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严格实行返乡报备
凡近14天内有病例发生地全域入镇返镇人员,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得知自己可能是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入镇返镇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自觉接受健康管理。
凡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须自觉配合做好14天(时间以离开当地开始计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4次(第1、4、7、14天)核酸检测。
凡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须自觉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每次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
凡近14天内有上海、陕西西安、内蒙古阿拉善盟、甘肃张掖、宁夏银川、贵州遵义等地旅居史的入镇返镇人员,须经1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转居家健康监测,在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立闭环转至就近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排查。
各村、镇直各单位必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第一责任,压实“网格”责任,强化网格排查管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二、做实疫情防控服务点工作
在省际交通要道设置的疫情防控服务点,必须要警醒起来,强化入镇车辆及人员的排查,认真落实“一码双查”要求,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闭环管理”。其他出入坡头镇的省际通道,由所在村负责,参照省际疫情防控服务点要求,落实进入车辆和人员的排查管控。
三、严格聚集性活动监管
各村、镇直各单要按照“红事停办、白事简办、事前备案、事中监管、不备案不举办”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宴请等活动报备审批制度,对经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有关活动,须严控参加人数,严禁邀请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正在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参加,对违反规定者,且不服从制止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处理。
同时,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控各类大型会议、培训、文体活动、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大型活动,严禁以乔迁、满月、生日、同学会等名义举办各类招待、接待、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对未经审批自行组织各类商业活动和民族民间节庆活动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镇村取消其活动;对不听劝阻、执意举办的,公安机关将进行打击查处。
四、合理安排出行
近期如无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疫情发生的地区旅行、出差。
确需前往的,须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向所在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记录个人行程;返镇后,主动向所在村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五、强化公共场所管控
汽车客运站、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旅游景点、KTV、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等重点场所必须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通风消毒,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规定,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涉及室内密闭休闲、娱乐、运动场所要限流开放经营。
六、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有效方法,更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的群众,务必尽快就近完成疫苗接种;完成全程接种超6个月的群众,请按要求就近接种加强针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七、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法律规定,对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违规经营的,一律停业整顿、顶格处罚;对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医学隔离等防控措施人员和故意隐瞒旅居史、确诊病例接触史、使用虚假健康码、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的人员及共同生活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群众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现异常人员、异常情况或未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经营活动场所,及时向村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
举报电话
大湾镇疫情防控办电话:0870-3854078
古镇社区联系电话:魏勋德:13578081396
大湾村联系电话:蒋卫章:15096833861
石田村联系电话:张 凯:18869406867
玉田村联系电话:杨传举:15287013358
龙塘村联系电话:邓 豪:18388756768
罗甸村联系电话:黄有勤:18849887560
妥泥村联系电话:秦吉聪:15987927662
雨萨村联系电话:朱家乾:18213963621
仕里村联系电话:朱家根:18869413718
盐源镇
盐源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10月17日—18日,陕西、宁夏报告了新冠肺炎阳性病例8例,其中陕西西安报告6例确诊病例,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宁夏银川报告1例阳性。目前报告的8例阳性病例曾一起在多省旅游,出发地和目的地涉及上海、甘肃、内蒙古、陕西、宁夏等地区。10月18日,贵州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在对重点地区来返黔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甘肃等地旅居史人员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鉴于目前的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做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严格实行返乡报备
凡近14天内有病例发生地全域入镇返镇人员,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得知自己可能是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入镇返镇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自觉接受健康管理。
凡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须自觉配合做好14天(时间以离开当地开始计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4次(第1、4、7、14天)核酸检测。
凡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须自觉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每次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
凡近14天内有上海、陕西西安、内蒙古阿拉善盟、甘肃张掖、宁夏银川、贵州遵义等地旅居史的入镇返镇人员,须经1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转居家健康监测,在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立闭环转至就近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排查。各村、镇直各单位必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第一责任,压实“网格”责任,强化网格排查管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二、做实疫情防控服务点工作
在各村交通要道入镇设置的疫情防控服务点,必须要警醒起来,强化入镇车辆及人员的排查,认真落实“一码双查”要求,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闭环管理”,落实进入车辆和人员的排查管控。
三、严格聚集性活动监管
各村、镇直各单要按照“红事停办、白事简办、事前备案、事中监管、不备案不举办”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宴请等活动报备审批制度,对经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有关活动,须严控参加人数,严禁邀请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正在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参加,对违反规定者,且不服从制止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处理。
同时,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控各类大型会议、培训、文体活动、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大型活动,严禁以乔迁、满月、生日、同学会等名义举办各类招待、接待、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对未经审批自行组织各类商业活动和民族民间节庆活动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镇村取消其活动;对不听劝阻、执意举办的,公安机关将进行打击查处。
四、合理安排出行
近期如无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疫情发生的地区旅行、出差。
确需前往的,须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向所在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记录个人行程;返镇后,主动向所在村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五、强化公共场所管控
汽车客运站、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旅游景点、KTV、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等重点场所必须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通风消毒,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规定,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涉及室内密闭休闲、娱乐、运动场所要限流开放经营。
六、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有效方法,更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的群众,务必尽快就近完成疫苗接种;完成全程接种超6个月的群众,请按要求就近接种加强针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七、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法律规定,对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违规经营的,一律停业整顿、顶格处罚;对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医学隔离等防控措施人员和故意隐瞒旅居史、确诊病例接触史、使用虚假健康码、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的人员及共同生活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群众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现异常人员、异常情况或未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经营活动场所,及时向村或盐源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
举报电话:0870-3834078
盐源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0月
七、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法律规定,对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违规经营的,一律停业整顿、顶格处罚;对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医学隔离等防控措施人员和故意隐瞒旅居史、确诊病例接触史、使用虚假健康码、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的人员及共同生活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群众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现异常人员、异常情况或未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经营活动场所,及时向村或盐源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
举报电话:0870-3834078
盐源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0月
盐源镇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盐源镇
盐源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10月17日—18日,陕西、宁夏报告了新冠肺炎阳性病例8例,其中陕西西安报告6例确诊病例,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宁夏银川报告1例阳性。目前报告的8例阳性病例曾一起在多省旅游,出发地和目的地涉及上海、甘肃、内蒙古、陕西、宁夏等地区。10月18日,贵州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在对重点地区来返黔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甘肃等地旅居史人员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鉴于目前的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做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严格实行返乡报备
凡近14天内有病例发生地全域入镇返镇人员,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得知自己可能是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入镇返镇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自觉接受健康管理。
凡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须自觉配合做好14天(时间以离开当地开始计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4次(第1、4、7、14天)核酸检测。
凡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须自觉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每次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
凡近14天内有上海、陕西西安、内蒙古阿拉善盟、甘肃张掖、宁夏银川、贵州遵义等地旅居史的入镇返镇人员,须经1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转居家健康监测,在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立闭环转至就近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排查。各村、镇直各单位必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第一责任,压实“网格”责任,强化网格排查管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二、做实疫情防控服务点工作
在各村交通要道入镇设置的疫情防控服务点,必须要警醒起来,强化入镇车辆及人员的排查,认真落实“一码双查”要求,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闭环管理”,落实进入车辆和人员的排查管控。
三、严格聚集性活动监管
各村、镇直各单要按照“红事停办、白事简办、事前备案、事中监管、不备案不举办”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宴请等活动报备审批制度,对经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有关活动,须严控参加人数,严禁邀请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正在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参加,对违反规定者,且不服从制止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处理。
同时,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控各类大型会议、培训、文体活动、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大型活动,严禁以乔迁、满月、生日、同学会等名义举办各类招待、接待、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对未经审批自行组织各类商业活动和民族民间节庆活动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镇村取消其活动;对不听劝阻、执意举办的,公安机关将进行打击查处。
四、合理安排出行
近期如无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疫情发生的地区旅行、出差。
确需前往的,须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向所在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记录个人行程;返镇后,主动向所在村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五、强化公共场所管控
汽车客运站、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旅游景点、KTV、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等重点场所必须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通风消毒,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规定,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涉及室内密闭休闲、娱乐、运动场所要限流开放经营。
六、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有效方法,更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的群众,务必尽快就近完成疫苗接种;完成全程接种超6个月的群众,请按要求就近接种加强针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七、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法律规定,对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违规经营的,一律停业整顿、顶格处罚;对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医学隔离等防控措施人员和故意隐瞒旅居史、确诊病例接触史、使用虚假健康码、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的人员及共同生活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群众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现异常人员、异常情况或未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经营活动场所,及时向村或盐源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
举报电话:0870-3834078
盐源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0月
七、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法律规定,对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违规经营的,一律停业整顿、顶格处罚;对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医学隔离等防控措施人员和故意隐瞒旅居史、确诊病例接触史、使用虚假健康码、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的人员及共同生活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群众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现异常人员、异常情况或未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经营活动场所,及时向村或盐源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
举报电话:0870-3834078
盐源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0月
来源:镇雄微生活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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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云南奥洋(镇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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