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凌晨1时许,蔡甸区消泗乡发生一起命案。犯罪嫌疑人高某辉(男,39岁,本市人)持刀行凶致5人死亡、1人受伤后逃跑。逃跑途中(又)致2人死亡。
接报警后,警方立即组织力量开展追踪抓捕。当日6时许,高某辉逃跑至长江大桥后跳桥。
目前,警方正全力搜寻,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另据封面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先遭杀害的5人,系蔡甸区代理支书张某红等一家五口(伤者为张某红儿子的大儿子);后来被害的2人,一人为无辜路人,一人为小车司机。
按照常理来说,持刀杀害多人,甚至连尚在襁褓的婴孩也不放过,无论有天大冤屈,也都十恶不赦。
然而,令人诧异的事情再次上演:熟悉的受害者肯定有罪论,又来了。
讲真,我是不知道这些谴责受害者的玩意看没看过媒体报道,但想来应该是没有的。
因为,但凡能够把媒体报道看上一眼,就该知道,被害的村支书张某红其实是个顶好的人——即使在巡堤的时候不慎摔伤,张某红也依旧坚持在防汛一线。
另外,死者族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还曾表示,自己压根就不认识凶手,因为凶手在实施暴行前曾喊了一句“张书记,找你有点事”,他当时还以为是来找自己哥哥办事的。
直到后来,有本家兄弟找张某红帮忙拖鱼,打了好几次电话也不接,跑去推门才发现惨剧已经发生。
讲真,虽然说是诧异,却也有些司空见惯。
毕竟,随着短视频等以短平快见长的产业迅速发展,以及媒体在议题设置上的混乱,大众的阅读耐心正在逐年消退。
甚至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大多数网友压根就做不到看完文章、捋清其中逻辑再来发言。
他们有可能只是看了个标题,然后通过自己的脑补就确定了立场,也不管是非对错。
就拿今天的这事儿举例吧。
即便村支书与凶手之间存在矛盾,但枉死的两个孩子何辜?被撞身亡的路人何辜?被抢车后杀害的司机何辜?
根据都市快报的补充报道,貌似是因为鱼塘被征收才去找的书记,但书记也管不到这个吧?
或许我们无从知晓被撞身亡的无辜路人的故事,但是被害的小车司机呢?
据知情人反映,被害司机小杨平时与人和善,见人就喊哥姐,为了养家糊口,凌晨4点还在跑车。
现在,他死了,他的家庭怎么办?
委实说,老胡有许多观点我都不是很认同,但“社会对欧某中需严惩加谴责,而非道德开脱”,我却深以为然。
欧某中的事情或许有冤屈,但社会决计不能支持甚至倡导这类做法。
因为,当“私刑被崇尚、法律被摒弃”的风气盛行,整个社会秩序也将倒退。
真到了那个时候,受伤最多的绝对不会是上流社会,而是整个社会的底层。
十月二十六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