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福建福州一业主周女士的求助,称自家的地板自从9月5日到现在,都一直被水泡着,“家里的地板全都被泡烂了”,所以业主跟孩子晚上都只能在客厅打地铺。
记者了解到,就是因为公共的下水管道堵塞,所以才会导致住在一楼的周女士家出现泡水现象。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因为业主使用不当,导致管道中被业主家的一些垃圾像是抹布、厨余等等塞住物业称将会给周女士提供2000元的人道补偿,剩下的13000元由业主们来进行分摊,每户业主出406元。
周女士则表示,她交了物业费,物业理应为她管理好这些事情,这本就是物业的责任,而不是等到已经出现问题了才进行赔偿,而是应该从一开始就预防这种事情发生。
物业的另一位工作人员解释道,管道的堵塞与所有业主的日常生活活动都脱不了联系,需要每一位业主日常在排水前就把所有的脏东西过滤掉再排出去,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他表示,所有的管道都封包了,现在想查源头都查不了。物业经理则表示,责任界定是最关键的,这个界定需要一个权威的部门出来核定。
记者咨询了专业人士周律师,周律师认为,因为地板被泡坏的损失,周女士可以向物业公司的管理人主张侵权责任,物业公司可以在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上向其他所有权人和其他的共同管理人追偿,律师建议周女士保留好维修凭证以便日后维权。
遇见这样的情况,多方责任需要界定
首先,根据专业人士的说法,在周女士房子地板泡水这件事情上,是由多方共同担责的。其一是物业,在业主已经缴纳物业费的情况下,物业并没有做好定期维护下水道的工作,导致下水管道长期被堵,自然给低楼层业主造成不便;其二,便是整栋楼的业主,业主们对下水管道的使用方法不当,很多厨余垃圾甚至一整块抹布,没经过过滤就倒入了下水管道,难免会造成堵塞现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物管公司对小区负有一定的安全防范义务。依据我国目前物业管理相关法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物业管理手段来看,物业公司对整个小区的安全保卫范围是整个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但在此次事件中物业没办法追究垃圾堵塞的源头,业主也没法撇开责任,那这次事件就不应该遭遇踢皮球、互相推责。
- 物业不应该推卸责任,在已经收取物业费的情况下,理应维护好小区的公共环境。物业在日常就应对下水道的堵塞情况进行巡查,可以让巡检人员用马克水印相机记录每天的巡查情况,时间地点真实可靠防篡改。
- 物业应该定期对下水管道做好维护工作,保证下水管道不会出现堵塞情况。物业可以组织人员使用马克对每次维护的结果进行记录,需要维修的地方也可以发起任务工单,派遣维修人员前来维修。
- 每位业主应该自觉把过滤后的污水进行排放,这才不会给下水管道带来不必要的负担,也不会给低楼层业主带来如上述事件的困扰。
时至今日,这种难以界定责任的事件已经发生过很多,希望每位业主在维权时,能够站在多个角度上考虑多方的责任。对于上述提到的事件,你有什么看法吗?欢迎参与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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