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道真自治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道真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15日道真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郭 亮同志为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 波同志为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任命:
刘 杰同志为道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周 爽同志为道真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唐 寅同志为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雷 坤行同志为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张能锐同志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娄立峰同志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刘 明同志道真自治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
刘龙康同志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赵龙驹同志
申请辞去道真自治县
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0月15日道真自治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赵龙驹同志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自治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赵龙驹同志申请辞去道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道真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15日
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毕云开同志
申请辞去道真自治县
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0月15日道真自治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委提名和毕云开同志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自治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
毕云开同志辞去道真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的职务请求,报道真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15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