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巴彦县男子刘某在辽宁鞍山残忍杀害了63岁女子徐丽(化名)。到案后根据刘某供述,他每月花3500元“包养”徐丽。但却发现她另有新欢,一气之下,他先用铁锤砸,后用电线勒,导致徐丽身亡。刘某也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2021年10月,鞍山市检察院公布了此案的详情。
刘某1978年12月22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巴彦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被捕前住鞍山市铁西区。2003年,刘某就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2014年11月27日刑满释放。
2018年12月21日9时许,刘某在鞍山市铁西区金日杂商店购买铁锤后约63岁的女子徐丽见面。二人在鞍山市铁西区交通岗交叉口龙派KTV门前见面后,刘某与徐丽来到徐丽位于鞍山市铁西区家中。
二人因琐事发生争执,刘某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锤连续击打徐丽头部,用室内电饭锅电源线勒其颈部,确认徐丽死亡后,刘某清理案发现场并携徐丽的金项链及金手镯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徐丽系由于被他人用钝性物体打击头面部致脑挫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等,最终因脑疝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因为徐丽的交际关系比较复杂,多名男子进入了警方的侦破视线。
徐丽的儿子说,当天晚上9点,自己在自家楼下遇到和母亲徐丽搭伙的韩某。“韩某说我母亲徐丽当天9点出门,一直未归,我开车带着韩某到处找我母亲,找到半夜12点多也没找到,次日9时许,我下班又开车到处找我母亲,找到14时许,我和妻子一起到南华派出所报失踪,也一直没有消息,当日16时许,我开车去我家位于鞍山市铁西区的老房子,我上楼打开门,房门没有反锁,一打就开了,我进屋看见我母亲脸朝下躺在卧室地上,地上全是血迹,我给妻子打电话,后报警。”
徐丽的儿子说,韩某和我母亲刚认识不长时间,关系挺好,也没闹过矛盾,我母亲和我说过韩某人挺好,他应该知道这个房子,吴某是我母亲的前男友,他俩在一起过两三年,我听母亲说吴某总喝酒且老在外面玩、聊女的,我母亲就和他分开了,同年21日,韩某和我见面时说最近几天有个男子总到我母亲住处找我母亲,意思是帮吴某讲情,让他俩回到一起过,这个人外号叫“老道”,我怀疑是吴某朋友,我只知道这个人爱耍钱,房门的钥匙只有我和我母亲有,我母亲和他人没有发生矛盾或债务。
徐丽儿子提及的吴某也被警方调查。他说,自己通过跳广场舞认识徐丽,我们确定关系后搬到铁西的房子一起住,在一起搭伙过了四五年,后因为性格不和,于2018年9月18日分手,同年12月21日,我在海城上班,下班去我女友家,次日,徐丽的儿子打电话问徐丽是否和我在一起,我说没有,后我联系我在瓦房店监狱服刑时认识的刘某,我们在微信上闲聊,我问他在哪儿,刘某回复我说在鞍山家中,刘某在铁西区住,平时在外地打工。刘某出狱后通过我认识徐丽,我跟刘某说我和徐丽分手后,我知道刘某去找过徐丽,2018年11月份,刘某告诉我他不相信去找徐丽证实一下。徐丽有个一节一节的金项链,还有一个纹着图案的金手镯,我认识她时就戴着。
徐丽的“搭伙男友”韩某则说,自己通过微信认识徐丽,后我搬到徐丽在鞍山市化纺厂附近的家和她搭伙过日子,徐丽平时戴一个金项链,2018年10月份,一男子来到徐丽家把徐丽找下楼谈事,一个半小时后,徐丽上楼告诉我是她前男友的朋友想劝她复合,同年12月19日14时许,有人敲门,我没开门,敲了一会该人离开,同月20日19时许,有人敲门,徐丽开门后下楼,一个多小时后徐丽回屋说是前男友吴某的朋友,吴某要回来想和她复合,同年12月21日6时许,我离家去上班,徐丽自己在家,当日10时许,我给徐丽打电话,徐丽说二嫂找她有事,电话背景非常嘈杂像是在室外,后我就一直联系不上徐丽,当日18时许,我去找徐丽儿子说我一天没联系到徐丽,她可能失踪了,我们报案吧,我和徐丽儿子到南华派出所报案。
种种迹象表明。多人提及的“吴某的朋友”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很快将其抓获。刘某到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他供述称:我和徐丽认识已经四五年了,我们处过男女朋友,她在我电话里的备注是大姐姐,徐丽有两个住的地方,一个在铁西区化纺厂附近,一个是在铁西区,化纺厂附近的房子比较大,一个卧室一个客厅,我们在这里发生几次性关系,大陆街的房子是单室,平时没人住,我和徐丽发生性关系多数在这房里。
徐丽是南方小歌厅带小姐的头,我去她所在的歌厅唱歌时认识徐丽,我和徐丽平时偶尔发生性关系,我给徐丽点钱,2014年,徐丽认识我朋友吴某,他俩处上男女朋友,我找不到徐丽了,2018年上半年,徐丽对我说她和吴某分手,现在没有生活费了,我和徐丽约定我每月给她3500元包养钱,她就不跟别人好,后我俩成为包养关系,我经常去外地打工,偶尔回鞍山,同年11月份,我发现徐丽没有按照约定,在外面又找一个男子过上日子了,我很生气,就找徐丽理论,让她把这几个月的几万元的包养钱还给我,徐丽一直不还,并拿出金首饰给我,一副爱拿不拿的态度,我感觉徐丽的品性不好,不想要她的东西,就想要回我的钱,我俩因为这事发生争吵。
2018年12月19日,我去徐丽在化纺厂的房子,想找她理论这件事,徐丽没在家,她现任男友没有给我开门,次日,我又去徐丽的房子,她和男友在一起,徐丽编了各种理由让我和她下楼,我和徐丽下楼我俩还唠钱的事,后又吵起来,不欢而散。同月21日9时许,我从家里出来坐残疾车到新开街市场,在一家五金店买一把锤子,心想徐丽今天要是把钱给我就算了,不给我钱我就吓唬吓唬她,买完锤子,我给徐丽打个电话,约她见面,徐丽说正好她在大陆街的房子里,让我直接过去,我把锤子塞在我右裤兜里,见面后我又说起还我钱的事。徐丽听我还是找她要钱,她就把身上带着的金镯子、金项链摘下来,放在卧室桌子上,并对我说她没钱,就这两样东西,要就拿走,我和徐丽开始争吵,吵到后来,我看徐丽跟我动手撕扯,心想不给我钱,还玩我,我要弄死你,一生气右手从裤兜里把锤子拿出来,从椅子上起身就向徐丽头部打一下,徐丽没事,还要冲上来和我动手,我就抡起锤子使劲又打徐丽一下,打在徐丽的太阳穴,一下将徐丽打坐在椅子上,没动静了,打完我就把锤子放在桌子上,后我想我帮你解脱吧,省得你遭罪,我发现卧室桌子上有个电煮锅,电煮锅旁边有块抹布还有一副白色发黄的胶皮手套,我戴上手套把电煮锅的电线拔下来,勒住徐丽的脖子,把她勒倒在地,并在地上用力勒了几分钟,我的目的就是彻底勒死徐丽。
完事我抽了2、3根烟,感觉还是没解气,心里想着家里,就更恨她了,拿起原先放在桌子上的锤子,蹲在地上,拿着凳子上的垫子放在腿上,又照着徐丽的头部打了1、2下,把徐丽放在桌子上的金手镯、金项链揣在我大衣兜里,后抱着侥幸心理想还是收拾一下吧,也许能躲过去。
刘某还供述称,自己和徐丽在河北沧州认识的,那时徐丽是“鸡头”,其与徐丽共同生活两年多,感觉徐丽像其妻子一样,后其因抢劫被判处十五年,觉得十分亏欠徐丽,所以2014年出狱后每隔一两个月就给徐丽打几千元钱生活费作为对他的补偿,一共约有20来万。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因琐事,当场实施暴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刘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关于刘某提出其与被害人二十多年前就一起生活,且自2014年出狱后共给过徐丽二十多万元,案发时因向孙某讨要钱款未果,而激愤杀人的辩解。经审,被害人徐丽与被告人刘某年龄相差二十多岁,且证人吴某证实,刘某与徐丽系经其介绍,案发前才认识二、三年,被害人儿子亦证实不认识刘某,且刘某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对自己的辩解予以佐证,其主观恶性深、手段残忍,后果非常严重,且系累犯,不应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