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这个年代的我们,有时候确实很难想象新中国到底经历过多少艰难困苦,才一路发展为现在这个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现在的我们总是调侃说“任何技术在被中国掌握之后就成为了落后技术”,但似乎已经开始忘记先辈们为了这些“落后技术”付出了多少努力。
例如,在过去,由于生产技术被外国“卡脖子”,我们需要花费大量外汇进口维生素C,但现在国产维生素C在药店只要几块钱一瓶,国际维生素C市场也几乎被中国药企占领,我们是怎么做到这一点?为了维生素C付出这么多努力,值得吗?
· 身体不能合成的维生素C,大国的命脉
维生素C可能是我们最为熟悉的一种营养元素了,有一些人还把维生素C当作“万能灵药”来使用,不管是感冒、长溃疡还是嘴唇裂了都想吃点维生素C来“治疗”。
维生素C当然没有这么“神奇”,什么病都能治,不过它也确实是我们人体所必须的营养物质,而且虽然大多数哺乳动物都可以依靠肝脏来合成维生素C。
但偏偏我们人类以及其他一些灵长类等少数动物却不能通过自身合成维生素C,必须要通过食物或者药物、保健品等进行摄取。
我们听过的关于维生素C最著名的“故事”,应该就是人类与坏血病“抗争”的历史。
坏血病是一种由维生素C缺乏引起的疾病,会引起皮、黏膜下出血,还会导致牙龈出血、牙齿松动甚至脱落、全身乏力、精神抑郁等多种症状,曾经是对人类健康威胁最大的一种疾病。
早在13世纪十字军东征,人类对于坏血病就有了明确的记载,但当时人们还没有明确坏血病的病因,到了1753年人类才发现此病与饮食有关,并指出饮用橘子汁、柠檬汁就可以治疗和预防坏血病,而后进一步发现食用一些新鲜水果也有同样的效果。
尽管人类发现坏血病的时间很早,但直到1912年,人类才提出了维生素理论;1928年,匈牙利化学家圣捷尔吉首次通过实验提取出维生素C,让人们确定了维生素C的存在。
1933年,人类才发明了维生素C的生产方法。瑞士化学家塔德乌什通过发酵、酮化、氧化、转化、精制5个步骤,在实验室中以葡萄糖为原料,成功生产出了维生素C,这一方法被称之为“莱氏生产法”。
因为莱氏生产法成本低廉、产出稳定,适合于大批量生产,因而在莱氏生产法问世的第二年,就被瑞士罗氏制药公司买下,很快投入批量生产,罗氏制药也因此成为了全世界维生素C生产的龙头企业。
自此,人类终于找到了一种低价、快速、方便补充维生素C的方法,不管是在茫茫大海上,还是长期辗转于战场上,都不用担心会因为没有新鲜水果而导致维生素C缺乏、引起坏血病了。
到了1940年以后,因为维生素C的大批量问世,它在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股“热潮”,就像现在许多人觉得维生素C是“万能灵药”一样,当时医学界、生物界都对维生素C进行了研究,并认为它可能能够治疗心脏病、肝病、失眠甚至肿瘤、小儿麻痹症等等。
维生素C的“爆红”,当然引起了更多的药厂“入局”赚钱,在一番博弈后,维生素C产业的三大龙头产生了:瑞士罗氏制药、德国巴斯夫公司和日本武田公司成立了维C联盟,垄断了整个维生素C产业,划分市场、统一定价,赚的盆满钵满。
当时,维C联盟主要是通过将维生素C卖给发展中国家赚钱,因为发达国家物质丰富,人们大多可以直接依靠日常食物来摄取足够的维生素C,维生素C需求量低,价格就便宜;
而在发展中国家,维生素C的需求量很大,国际维C联盟就恶意抬价,逼迫发展中国家用本就不多的外汇储备来进口维生素C。
有数据显示,一个美国家庭只需要几美元就可以买够几年量的维生素C,而一个刚果的工人却要花上一整年的收入才能买得起同样数量的维生素C。
很不幸的是,当年的新中国也是需要进口的维生素C的“穷国”之一,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国都需要花费大量的外汇来进口维生素C。
当时我国可以说是“一穷二白”,但维生素C又不能不进口,否则就无法保证我国人民的身体健康;进口维生素C,就不得不接受国际维C联盟的恶意抬价、付出更多的金钱,简单来说,当年外国人就是这样用维生素C来卡我们脖子、掌握了我们“大国命脉”的。
在这样的困境中度过了一段艰难的时光后,我国缓过一口气来,决定开始尝试自己生产维生素C。
· 技术封锁?那我们就用更好的技术
1958年,我国东北制药总厂决定尝试自己生产维生素C。当时,东北制药引入了莱氏生产法,年生产规模为30吨,从0到30,这个数字看起来还不错,但这一产量远远无法满足我国的需求量,我国每年仍需要大量进口维生素C。
这怎么可以?我们要自己生产维生素C就是为了不被外国“卡脖子”!
1968年,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和北京制药厂开始了对“莱氏生产法”进行改进升级的科研攻关任务。
当时,因为外国的技术封锁,我国仅仅掌握了维生素C的生产方法,其他诸如工艺、技术和设备等相关研究我们都要从头开始进行研究。而在研究过程中,中科院尹光琳院士发现莱氏生产法工艺线路过长、影响生产效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气体和废料还会污染环境。
尹光琳院士认为,与其跟在外国人后面研究他们已经发明的东西,不如从头开始发明一种全新的维生素C生产方法。
经过了10年的艰苦攻关,尹光琳院士研究团队的“二步发酵法”成功问世,采用这种方法生产维生素C成本低、质量高、污染小,比莱氏生产法先进了何止一大步。
数据显示,北京制药厂改用二步发酵法生产维生素C后,每年可以节约297吨丙酮以及2600吨其他化工原料,还有58台化工设备,十分适合当时我国的国情。
这时候我们可以骄傲地说,外国人想要通过技术封锁封死我国生产维生素C的道路,但我们却另外开辟了一条更好的路,直接将外国人甩在了身后。
二步发酵法的问世,很快就引起了国际维C联盟的注意,他们找到中科院想买下这项专利。1986年,罗氏制药以550万美元的价格买下了二步发酵法的专利,这是当时我国对外技术转让的最高记录,也是当年我国最大一笔外汇收入。
现在的我们可能会想,这种能够改变的国际维生素C产业格局的专利,怎么能够轻易转让呢?但在十分“缺钱”的当年、在那个国家重点军工项目都可能会因为缺钱而暂停的时代,我国的这种做法,似乎也可以理解。
而且罗氏制药的这550万美元仅仅买下了二步发酵法的海外生产权,也就是说在国内我们还是可以使用二步发酵法进行维生素C的生产,这一“疏漏”造成了日后的国际维C市场格局大洗牌。
回过头来看,这可能是罗氏制药当年最大的失误。也许罗氏制药是因为不相信中国可以依靠二步发酵法与国际维C联盟进行竞争,才放松“警惕”。
在买下二步发酵法后,国际维C联盟并没有改变生产方法,他们将二步发酵法放进保险箱,仍旧采用莱氏生产法来进行维生素C的生产。当时,罗氏制药可能以为这样就“万事大吉”了,没想到,中国的维生素C产业迎来了大爆发。
因为二步发酵法,我国在1986-1990年的4年时间里,维生素C的生产厂家增加到了14家,年产量也达到了6050吨,其中2/3都用于出口。
到了1992年,我国维生素C生产厂家已经达到了26家,年产量高达2.6万吨,其中接近90%都用于出口。
而且,由于当年波黑战争导致南斯拉夫的维生素企业停产、日本海啸导致武田维生素工厂停产,国际维生素C市场出现了严重短缺,维生素C价格飙升。趁此机会,我国维生素C产业迅速占据了国际维生素C市场,当年数据显示,我国维生素C的出口占到了世界的45%。
这让国际维C联盟坐不住了,为了击垮中国企业,他们采用了一个损人不利己的办法:价格战。
尽管莱氏生产法成本高,但国际维C联盟有钱,打起价格战来,他们可以亏几十年仍然不倒闭。因此,1995年,罗氏制药“悍然”宣布维生素C降价20%,并且每月降价10%,企图以超低价逼死中国企业。
当时国内维生素C生产企业都处于起步阶段,根本不可能与国际维C联盟打价格战,在这一场“战争”中,我国26家维生素C生产企业倒闭了22家,仅剩下东北制药、石药、华北制药和江山制药4家国企还在苦苦支撑。
在短短3年时间内,国际维生素C的价格就从18美元跌到了4美元。这是中国维生素C产业的黑暗时刻,但幸运的是,经过4年苦熬,我们终于迎来了曙光,只是没有想到,这个“曙光”是美国给的。
· 反垄断战争?打到胜利为止!
时间来到1999年,自诩“世界警察”的美国终于对国际维C联盟“下手”了。美国司法部认定国际维C联盟在罗氏制药的带领下长期操纵维生素C的价格、垄断市场,并对相关企业处以了惩罚性赔偿。
其中领头羊罗氏制药被开出了5亿美金的天价罚款、公司高层入狱,其他维生素C生产企业合计被罚款9.9亿美元,此案成为了美国历史上最为著名的反垄断调查案之一。
此后,国际维C联盟迅速败落,三大龙头中罗氏制药卖给了荷兰帝斯曼,巴斯夫和武田相继停产,国内的四大维生素C生产公司终于度过了寒冬,迎来了春天。
在国际维C联盟倒台的第二年,一场SARS疫情让崩盘的维生素C价格迅速提升,中国四大维生素C生产企业以“薄利多销”的策略迅速占领了90%的国际市场份额。
在发现这一点后,美国的反应速度可比对付国际维C联盟时快多了,他们先是以涉及倾销为由,要求我国药厂制定最低价格,“以保护美国企业”。
当时我国药企也是没有这种经历,就“听从”美国政府的要求,制定了最低价格,没想到这就落入了美国的圈套之中。
2005年,美国以“市场垄断”为由,对我国四大维生素C生产企业提起了诉讼,要求我国企业赔偿15.7亿元,这是美国首次对中国发起的反垄断诉讼案。
我们当然不可能就此认输,但考虑到“涉诉企业必须先暂停相关项目的经营,等案件判决完成后才能启动”这一规定,我国企业制定了一项应对美国反垄断的战略:
东北制药、石药、江山制药缴纳罚款与美国进行和解,先行“撤退”,保住我国在国际维生素C市场上的份额和“革命火种”,华北制药则停产与美国联邦法院鏖战。
这一战是中国企业的关键一战,假如失败,那么中国药企失去的不仅仅是国际维生素C的市场份额,更是之后众多中国药企的“出海发展”的广阔机会。因此,当时华北制药在全国公开选拔代理律师,集结国内法律高手,做好万全准备、出海应战。
在迎战前,大家都能想到这将是一场“持久战”,但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战居然会持续长达16年。
2005年美国对我们提起反垄断诉讼,2013年,美国法院判定华北制药赔偿1.62亿美元,华北制药立即提起上诉;2016年,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认为,根据国际礼让原则,撤销判决,华北制药胜诉,这下轮到美方不服了,他们提请要求再审。
2018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决案件发回原二审法院重审,直到2021年8月10日,原二审法院再次以“违反国际礼让原则”为由判决华北制药胜诉,并不得再次起诉。至此,华北制药再次入局维生素C行业。
在历经16年的诉讼之后,华北制药终于迎来了最终的胜利!这是一个对我国企业有着里程碑意义的判决,因为美国是一个判例法国家,这一仗的胜利,意味着以后我国企业胜利的可能性将会大大增加。
这一仗也增加了我国企业应对国际诉讼的经验,为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依法维权提供了更大的信心。
更重要的是,现在的我们依然占据了国际维生素C市场90%的份额,在这一场“反垄断”战争中,我们几乎什么都没有失去。
从当年我们需要进口维生素C,被外国掌握“命脉”,到现在我们占据国际市场绝大部分份额,中国人付出了数十年的努力,现在回头来看,这当然是值得的。
光是我们现在能够以几块钱的价格从药店买到一瓶维生素C,而不需要付出一整年的工资,这就已经值得了,因为中国人的命脉,绝对不能掌握在外国人手里。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