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联系了这家酒店。酒店经理称:说酒店已经检查了所有房间,没有发现其他摄像头。对于这个情况还说,酒店本身也是受害者,正在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记者从临武县公安局得知,该案已经立案,正在调查中。
10月7日,小晨因出差时,入住郴州市临武国际大酒店。因为在短视频平台翻到酒店秘密拍照的视频,出于好奇,她决定检查她的酒店房间是否有相关可疑的设备。结果让小晨很震惊:在她住的酒店房间里,对着床的充电插头里真的藏着一个摄像头。
“当时,我试着用牙签试探插头里的摄像机,发现插不进去。当我仔细看时,我发现了一个类似于照相机的东西。立即打了前台电话,要求前台用螺丝刀卸下插头后,真的发现一个夜光照相机。”
从小晨女士提供的视频中可以看出,隐藏在充电插头板后面的摄像头。不仅会闪烁,还可以插入存储卡,摄像机正对着床。
小晨担心自己隐私是否被泄露。小晨立即拿出手机报了案,并且提供了相关证据。
在记录了唐晨的情况后,警方带回了相关摄像机和其他证据。酒店还安排唐晨入住1311房间。换完房间后,小晨仍然不安心。她立即检查了房间,发现插座孔里有一个摄像头,这让她震惊,并再次向警方报案。
因为当时是晚上23点左右,小晨在酒店里有很多同事,所以小晨那天晚上仍然住在酒店里。
酒店称:我们也是受害者,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
网民对此感到愤怒。一些人说:“这太可耻了,没有隐私!“必须对这样的酒店零容忍,不预订房间。”
13日,记者联系该酒店经理。她告诉记者:在事发后,酒店检查了所有的房间,没有发现其他摄像机。目前,酒店正在配合警方调查。
经理说:“目前,警方尚未确定事件的性质。酒店完全接受警方调查后的结果。”
小晨称:她可能会提起民事诉讼,但距酒店说自己也是受害者。不知道摄像机从哪里来。
该酒店经理称:酒店希望在警方调查结果后,与消费者可以进行公平、公正的对话,以找到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
律师称:如果酒店无法证明客户的安全义务,酒店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如果酒店、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和娱乐场所等商业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群众活动的经营者、管理者或组织者不履行安全保护义务,并对他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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