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潘建樑)盐湖股份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能源”)于2021年10月11日收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出具的《关于对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罪的告知函》,盐湖能源历史上在未取得探矿证、采矿证的情况下,对青海省天峻县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炭资源实施开采的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罪。
盐湖能源拟将非法采矿产生的非法所得及收入及时退缴至公安机关。根据初步测算,盐湖能源非法采矿产生的非法所得及收入为356,674,957.99元,前述退缴预计会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356,674,957.99元,具体金额以有关机构认定为准。
【公司报道】
子公司历史上涉嫌非法采矿 盐湖股份拟退缴3.57亿元相关收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邱德坤)盐湖股份10月12日晚公告称,10月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下称“盐湖能源”)收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下称“海西州公安局”)出具的《关于对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罪的告知函》称,由于盐湖能源历史上在未取得探矿证、采矿证的情况下,对青海省天峻县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炭资源实施开采的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罪。
盐湖股份拟1.2亿元投建盐湖资源开发中试基地项目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盐湖股份公告,公司拟投资建设盐湖资源开发中试基地项目,项目建设估算总投资11,955.80万元,建设周期24个月。公司表示,盐湖资源开发中试基地项目建设目的仅为科研成果放大验证提供配套齐全的试验场所,其本身不产生经济收益。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