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是辛勤的园丁,老师对学生的爱应该是洁白无瑕的。恋爱过的人,都会感同身受,都希望告诉所有的人,他们恋爱了!但是,畸形的师生恋却不是如此,师生恋往往都是偷偷摸摸,不想让任何人知晓。因为师生恋爱是不正常的,老师和学生的不平等决定这样的恋爱不会有什么结果。
在义务教育阶段,师生恋中的学生是未成年人,他们的心智不成熟,因不同的原因仰慕老师是很常见的。此时,老师要做的是注重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婚恋观,而不是乘人之危。
湖北的保康县有位28岁的小学老师,名叫廖相录。他同时负责五年级和六年级的数学工作,非常负责。其实廖相录也算是出人头地了,他出生贫寒,学习却很优秀,能够当上村里有正式编制的老师,也算光耀门楣。只是,他的老婆在生儿子时,大出血死亡,这个事在2000年出现并不意外。单身的廖相录并未再婚,却与他所教的六年级女学生小敏恋爱了。
小敏上学晚,15岁才上六年级,农村的小学确实有这样的大龄学生。廖相录经常给小敏在自己的宿舍补课,而小敏经常给廖相录洗衣服,一来二去两人就有了肌肤之亲。
相处3个月,两人的交往在学校传的风言风语,廖相录决定终止这层关系。他心里觉得对不起小敏,不舍得又不得不准备提出分手。不过,他的话还没说出口,小敏竟然怀孕了。怎么办?惊慌失措的廖相录想到了杀人灭口。1994年6月29日,午饭后,小敏在宿舍给廖相录洗衣服,廖相录用准备好的杀猪刀直接割断了小敏的脖子。
小敏悄无声息地死了,廖相录将小敏放在床上,像往常一样给学生上课。下午的课程结束后,廖相录特别说了一句:希望大家好好学习,将来出人头地!这是告别,廖相录而后开始潜逃。
2012年9月29日,逃跑了18年的廖相录在广州被抓获,被抓时他正在吃月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廖相录杀害年仅15岁的怀孕女学生,杀人手段特别残忍,法院依法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他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畸形的师生恋,应当发乎情而止乎礼,越界的关系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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