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拟表彰对象事迹公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模范榜样作用,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励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好铲除黑恶势力、促进平安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职责使命,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织评选表彰湛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021年7月,各县(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按照《湛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方案》要求,在公示的基础上,完成相关工作程序,向市扫黑办上报推荐了湛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候选名单及事迹。市扫黑办进行了初审和复审,拟表彰先进集体40个。
自今日起至10月15日,市扫黑办对拟表彰先进集体及其事迹在媒体平台进行集中公示。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了解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和监督。如对拟表彰对象有意见,请通过来信方式向市扫黑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中山一路17号市委政法委(湛江市扫黑办)
邮编:524032
湛江市扫黑办
2021年10月9日
赤坎区
赤坎区纪委监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该委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立足职责定位,强化政治担当,严肃查办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案件,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在网络媒体发布新闻,印发期刊《学.悟》、宣传单张、张贴《通告》等多形式加强宣传。二是强化线索处置。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2条,办结62条,办结率100%。三是强力“打伞破网”。共立案17宗,办结17宗,查实充当“保护伞”公职人员16人,党纪政务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解除劳动合同3人,诫勉3人。四是形成打击合力。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9条;公安机关向该委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7条,已全部办结,立案29人。五是助推基层治理。对全区共16条村庄进行全面核查,共处分农村干部17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7人,责令辞职5人,清理违规当选村干部27人,问责失职失责领导干部10人,查处涉案资金约1.3亿元。六是及时督促整改。该委共发出监察建议书(纪律检查建议书、提醒函)14份,达到“查处一案、规范一方”的效果。
赤坎区委组织部
2018年以来,该集体聚焦职能职责,主动担当,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是始终高位推进,确保标准不降。主动对标上级部署要求,成立由部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每月召开部务会分析研判工作形势,常态化开展动态摸查、问题整改,确保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二是建强战斗堡垒,确保力度不减。牵头推动4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经“六对接六查找”及时清理“三类”人员,及时撤换涉黑涉恶“两委”干部。牵头13个区直部门全覆盖对村级换届选举人选联审,高质量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全覆盖推动成立村民小组党支部,激活基层党组织末梢,全覆盖培训村级干部,建强村级干部队伍。三是强化机制建设,确保劲头不松。在全区村(社区)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制定落实农村“两委”干部及村民代表“负面清单”,印发《赤坎区村(社区)“两委”干部履职“双十”守则》,在全市率先推动落实村“两委”干部与村民小组干部交叉任职机制,把村民小组干部纳入管理范畴,填补村民小组管理的“真空”,增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赤坎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
该集体作为赤坎公安分局扫黑办的重要成员,主要承担着全区涉黑涉恶案件侦办,线索核查工作。中央部署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市公安局、区委、区政府和赤坎公安分局的领导下,赤坎刑侦大队把握扫黑除恶阶段性新形势新任务,找准短板,坚持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以“问题整改”提质,聚焦涉黑恶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拳出击,强力扫黑、铁腕除恶,直接成功摧毁了一大批影响恶劣、群众深恶痛绝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如协助承接以宁某强为首的黑社会组织性质案件侦办重任,发挥了尖刀拳头作用,体现了吃苦耐劳、敢打敢拼的优良作风和骁勇善战的过硬本领,带领指导全局共侦破涉黑恶刑事案件221起、办结涉黑恶行政案件90起;打掉恶势力一般团伙41个;抓获涉黑涉恶嫌疑人467人,行拘284人,刑拘166人、逮捕436人、移送起诉415人;查处公职人员、村委干部共34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共计19.3亿元;赤坎刑侦大队的有力行动,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三年来群众安全感、对公安工作满意度均排全市前列。
霞山区
霞山区扫黑除恶办
自2018年开展工作以来,在中央、省、市扫黑办的统一部署下,霞山区扫黑除恶办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总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注重日常工作协调,及时分析总结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霞山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当好参谋助手。一是强化组织,压实责任。先后起草了重要文件80多份、涉密文件40多份。三年来,筹办各大小会务90多场次,撰写各会议主要领导讲话稿63份、撰写中央扫黑除恶专项巡视督导反馈整改汇报材料16份、撰写半年及年度总结6份、撰写成效及亮点材料5份、撰写省市关于扫黑除恶调研报告2份。二是深挖彻查,扩大战果。发挥牵头抓总、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对“六清”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向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发出“三书一函”218份,收到整改反馈218份。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共牵头举行了大型专项斗争誓师大会和巡游宣传活动各2次,举办扫黑除恶文艺晚会4台次。开展扫黑除恶宣传一条街活动21次,发动大型商超播放宣传广告共2610处;协调各成员单位制作的横幅标语及宣传专栏780多(条)个;张贴宣传画报4100多幅,派发宣传单张及宣传手册26100多份,发放调查问卷58100多份,设置举报信箱173个,印发各类扫黑除恶工作简报170多期。
霞山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该集体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找准定位、科学谋划、创新实践,依法办案,高质量完成专项斗争各阶段、各方面工作任务,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圆满成功贡献检察力量;始终牢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思想,坚持依法办案,以铲除一切黑恶势力为目标;始终坚持廉洁自律,严守司法人员“三个规定”,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三年来,共办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60件608人,审结认定为涉黑涉恶案件62件266人,提起公诉的涉黑涉恶案件61件233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起诉数名列广东省湛江市检察机关第一名;共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及“保护伞”线索28条;处理涉案财产共计人民币386余万元及大量涉案财物;向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30余份,为打击黑恶势力和腐败分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霞山区纪委监委
专项斗争以来,霞山区纪委监委通过成立工作专班、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开展案件集体评查、加强与公检法部门联动等有效措施,主动出击,铁纪铁腕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取得显著成绩。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52件,立案3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查处“套路贷”有关法官充当“保护伞”案件,成功动员霞山区法院系统3名法官、2名书记员主动投案自首并退赃,打破霞山区纪委“零自首”的局面。查处“老虎机”系列案件,与市纪委联动深挖公安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涉案公安民警42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7人,党纪政纪处分35人(其中由霞山区纪委监委管辖处分13人)。2020年,霞山区纪委监委被市扫黑办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霞山区公安分局扫黑除恶办
自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霞山区公安分局扫黑办在霞山区扫黑办和市公安局扫黑办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秉承“有黑必扫、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原则,全局动员、全民发动、全警参与,统筹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专项斗争三年期间,霞山公安分局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一般团伙64个;共立涉黑涉恶刑事案件256宗,破256宗、刑拘455人、逮捕378人;共查处涉黑恶势力的公职人员41人;查封、冻结、扣押黑恶势力涉案资产10723万元;办结线索257条,其中中央督办线索3条、转办线索1条,全国平台线索1条等重点线索已全部办结;累计发出公安提示函150份。
麻章区
麻章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
三年来,麻章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全体民警在该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民警先锋模范作用,坚持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始终在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第一线当尖兵、打头阵,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打击成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以来,麻章区涉黑涉恶类刑事案件破案数、破案率、涉黑涉恶类行政案件办结数、办结率较前三年均大幅提升,其中破案数上升16.8%、破案率上升6%;涉黑涉恶类行政案件办结数上升115%、办结率上升32%;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打掉恶势力集团3个,打掉恶势力一般团伙40个;刑拘数、逮捕数、起诉数较前三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35.4%、56%、40.2%;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案值共计5704.8095万元。
麻章区法院刑事审判庭
该集体把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公正意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涉黑涉恶势力犯罪。对于公诉机关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办理,第一时间组织审判团队研判案情,归纳梳理案件焦点。严格贯彻执行最高院“三项规定”要求,做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严格执行审限要求从严从快审结案件,争取把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集体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庭干警团结一心,挖掘潜力,加班加点,为了圆满完成黑恶案件的审理工作,刑庭内部进行了分工协调,如在办理“柯某康等24人”、“陈某理等27人”涉黑案件时,由于黑恶势力案件审限紧、案件复杂,刑庭其他审判团队主动承担了办理其他案件的任务,使得该两宗涉黑案件的审判团队能够专心办理该案件。截止至今,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8宗86人,对被告人一审判处重刑人数30人。强化“打财断血”,共对2名被告人判决并没收个人财产120万元,共对65名被告人判决并处罚金1124.6万元。另还受理“保护伞”案件3件4人,已全部审结。
麻章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集体忠诚履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打击涉黑恶犯罪,深化“打伞破网”,共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70件143人、起诉涉黑恶案件51件165人,其中依法办理了蔡某军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柯某康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陈某理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一批重大复杂涉黑恶案件,并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参与社会治理与行业整治,通过制发一批检察建议,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同时不断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多举措开展宣传,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全稳定。
坡头区
坡头区纪委监委
坡头区纪委监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突破重点案件为抓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优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8件,立案42件42人,其中涉黑涉恶腐败13人,充当“保护伞”24人,工作推进不力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收缴违纪违法款600多万元。查办和督办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并与市纪委监委联合拍摄《矿“坑”》警示教育片,在全市各级主题教育警示教育会议暨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上播放,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同时,举一反三,督促全区矿山进行拉网式排查,采取联合执法、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方法,完善日常监督,以点带面,推进行业治乱。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将一批利用宗族恶势力操纵选举的人员清出村两委班子,立案4件,处理4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坡头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
该集体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示精神,在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出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工作原则和“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持续发力向辖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深入打击辖区黑恶势力。刑侦作为公安机关打击黑恶犯罪的“尖刀”队伍,分局刑侦大队始终把“扫黑除恶”命案必破、“盗窃必打”的工作思路贯彻到刑侦业务工作中来,扎实推进打击犯罪新机制,将打击锋芒直至各类刑事犯罪。三年来先后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一般恶势力犯罪团伙10个;刑拘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330人,侦破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79宗,缴获涉案枪支2支,扣押涉案资产约2718.98万余元以及其他涉案财物一批,批捕人259人,“打财打伞”行动打击涉恶“保护伞”14人,协助外地侦破套路贷案件8宗。
坡头区法院刑事审判庭
坡头法院刑庭立足审判职能,聚焦突出问题,紧盯打击重点,全面履行审判职能,依法、准确、有力惩治黑恶势力犯罪。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受理涉黑恶案件22件153人1单位,现已全部办结。被告人30人以上的2件,20人以上的1件,10人以上的1件,5人以上的4件。其中涉黑案件6件104人,重刑50人;涉恶案件8件41人,重刑20人;累计重刑人数71人,占认定涉黑恶案件人数的46.1%。其中判处重刑人数居全市法院第一。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严格执行涉黑恶刑事案件立案、审理、宣判层报制度,确保案件审理程序到位、效率到位、质量到位。在审理涉黑恶犯罪案件中,始终坚持认真梳理事实和证据,发现问题和证据不足的,及时建议补充侦查,绝不允许让“带病”证据作为定案依据。在审判工作中,严格把握缓刑的适用条件,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留有任何逃避法律制裁的可乘之机。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查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坚决做到不枉不纵,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雷州市
雷州市纪委监委
该集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立足职责定位,重拳出击,以“四强化四确保”,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16件5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诫勉5人,组织处理2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一是强化政治担当,确保任务落实。共召开30次常委会、17次推进会、16次专题会议传达有关精神,强化思想认识,确保专项斗争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强化线索核查,确保清仓见底。共收到有关扫黑线索共446条,已办结445条,初步办结1条,办结率100% 。三是强化案件办理,确保深挖彻查。先后查办了渔政系统腐败案、陈某理涉黑团伙案等,有力扩大了惩腐打伞战果,取得了良好效果。四是强化警示教育,确保标本兼治。制作警示教育片6部、公开通报曝光9起、开展专场宣讲6次、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展1场,并针对雷州市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出监察建议书22份、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有效督促了案发地区和部门认真整改,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雷州市法院
该集体紧扣三年的总目标和常态化开展的要求,以高站位、高要求不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坚持从严从快,完成“案件清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创新完善办案机制,对涉黑恶案件实行难案精办、简案快办,严格认定黑恶案件,确保案件审判质效。三年来,受理涉黑恶案件共计34件112人,审理认定28件82人,已经全部审结,出色完成“案件清零”。二是重视“打财断血”,推进“黑财清底”。充分运用财产刑,深挖财产线索,加大执行力度,高效开展涉黑恶财产线索和追缴工作,至今,执行到位罚金18.75万元,没收个人财产25.36万元。三是深挖彻查线索,实现“线索清仓”。组建线索专班,指定线索专员,定期研讨商定线索处置方案,积极挖掘涉黑恶线索,主动移送侦查成案。至今,受理各类涉黑恶信访问题线索7条,已全部办结,如期实现“案件清仓”。四是加强以案促治,促进“行业清源”。从案件中主动发现行业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至今累计发出司法建议20份,跟踪反馈,督促落实整改,促进雷州市的交通、海域、采矿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管理。
雷州市公安局
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雷州市公安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高位谋划,全警动员,精准施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丰硕成果,多项打击工作名列前茅。2015年至2017年,该局主动出击,陆续打掉2个黑社会性质组织。2018年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后,该局积极响应,与各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成功摧毁1个黑社会性质组织、1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破获涉黑恶案件687起,抓获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632人;同步推进打财断血,打伞破网,揪出参与黑恶势力犯罪的公职人员33人、查封冻结涉案资产1.25亿元;按时按质办结中央督导组交办的51条重点线索,公安部、省级交办的 330 条重点线索,通过线索核查,成功侦破一批重特大涉黑恶案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力牵引下,雷州市违法犯罪警情、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涉枪案件同比有所下降,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向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廉江市
廉江市纪委监委
廉江市纪委监委成立两个打“伞”专班,紧盯矿产资源开采、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发动群众举报、日常执纪监督、信访“回头看”、专项巡察等方式多渠道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大起底、大排查,对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委班子领导靠前指挥,深入到案件查办的各个环节,深耕细挖,重点突破。针对摸排和打击处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民生领域的乱象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专项督导、专项巡察、案件督办及明查暗访,灵活运用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完善工作机制。扫黑除恶工作中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61宗61人,其中“保护伞”案件39宗39人,涉及科级以上干部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廉江市委政法委
廉江市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统筹组织,调配精干力量组建扫黑办,组织推动政法单位协同办案,压实责任单位职责,调动工作积极性,聚焦基层“农村黑”,紧盯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加大管控力度,提高对涉黑恶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精准打击能力,到一线督导指导,牵头推进,引导行业领域主管单位制定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系统地开展相关工作,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有力格局。全力推进“三项测评”工作成效显著,在省委政法委和省公安厅委托第三方调查中,2019年扫黑除恶带来安全感在全省各县(市、区)排位第二,在湛江市排位第一,2020年扫黑除恶知晓率、满意度分别排在湛江第一、第二,推助廉江在湛江三年扫黑除恶工作考评中名列前茅。
廉江市法院
廉江市法院成立专业审判团队,专门负责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格落实“精准审判、快审快结、依法严惩”的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既不“拔高”也不“降格”,依法从快从严审判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加大财产刑处罚力度,线索专员专岗负责筛选、甄别,建立台账、线索摸排及移送、重大案件会商、提前介入以及案件移送、快速起诉、审理等工作机制。依法审结省扫黑办督办案件黄某涉黑案、钟某鹏涉黑案。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社会治理短板,积极向廉江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帮助健全机制,提升行业监管及行政执法水平。专项斗争工作中该院共审理涉黑恶案件22宗83人,其中涉黑案11宗53人,涉恶案件11宗30人。
廉江市检察院
廉江市检察院深耕检察主责主业,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案专班,建立办理涉黑恶案件绿色通道,推进中央督导组督办的线索成案,组建专案组办理黄某涉黑案提起公诉质效高,坚持扫黑与治乱并行,针对乱象问题和监管漏洞,发出“三书一函”,强力推进廉江辖区养殖场污染饮用水整治,并提起首宗行政公益诉讼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组织摄制各类办案宣传视频,其中涉疫典型案例微视频被最高检影视中心的抖音号采用,微信公众号在全国基层院榜中排名第3,创设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镇街综治联动”工作模式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创新案例,在全省推广。
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该集体将扫黑除恶贯穿到各项监管工作中,坚持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采用“4+3”全覆盖宣传模式,对全市72个集贸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进行全覆盖宣传,制定了《廉江市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清源”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开展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治乱专项行动,全面整治“砂石”、“餐饮原材料供应链”、“两品一械”等易滋生黑恶势力的乱点乱象,打击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标侵权行为,规范经营秩序,摸排高某强卖劣质花生油线索,助推办理成案。扫黑除恶工作中共查处行业涉乱案件433宗全部依法办结,查处疫情防控相关案件55宗,其中一宗涉嫌非法经营案已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首批十个妨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吴川市
吴川市纪委监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行动,该集体强化政治担当,立足职责定位,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扫黑除恶工作得到湛江市纪委及吴川市委的高度肯定。主要表现在:一是致力高位推动,“一把手”亲抓,竭尽全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该委主要负责人始终冲在最前面,协调重要事项,对重点案件靠前指挥、全程跟进;二是建立同步机制,注重沟通协调,与公安机关联动实现打击效能最大化,在湛江市各县(市、区)率先与公安机关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和协同办案机制;三是聚力攻坚克难,提高查办质效,“惩腐打伞”工作取得成效显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该委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92条,查结92条,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立案7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人,诫勉处理10人,组织处理1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立案数及处分人数排名在湛江市各县(市、区)第一;四是推进源头治理,堵塞监管漏洞,压实压牢行业部门整改及监管责任。共发出“三书一函”69份,其中,纪律检查建议书24份,监察建议书36份,提醒函9份,整改率达100%。立案数、处分人数及“三书一函”数量排名在湛江市各县(市、区)纪委第一。扫黑除恶工作多次在《中国新闻网》、省纪委《南粤清风》《广东党风》、湛江市纪委《清风竹影》《湛江日报》等报刊网站刊登。
吴川市委政法委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集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力度,着力建机制、夯基础、强保障、促整治、造氛围、提质效。组建了扫黑除恶工作专班和工作组,建立完善线索举报奖励、督导考核、保密工作等系列机制,落实解决专项办公经费,率先开展重点地区挂牌整治,组织举办扫黑除恶誓师大会、扫黑除恶成果展、扫黑除恶暨平安建设文艺汇演等大型宣传活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实现治安环境日益好转,基层政治生态持续改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群众安全感、对政法工作满意度、平安创建和扫黑除恶知晓率不断提升。
吴川市法院
该集体坚决执行“严态势、建机制、攻案件、促宣传”工作模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制订了《吴川市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和《吴川市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坚持“打早打小”、“从严从快”,加强高压严惩态势,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5件66人,其中顺利完成1件省督办涉黑恶案件审判任务;执结涉案财产587044元;发出“三书一函”司法建议书15份,反馈整改率为100%。严格推进“六清”“六建”,持续优化“刑事庭-立案庭-执行局”审执衔接绿色通道,对于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优先移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深化多部门联合机制,落实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建立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强化社会综合治理。拓宽宣传渠道,共发布扫黑除恶宣传报道124篇,邀请广东电视台《广东视窗》栏目等拍摄专题片2个,发放宣传画报2700份,组织干警开展周末集中宣传活动38次。
吴川市检察院
该集体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勇于担当,敢于亮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扫黑除恶工作。二是制定了多份扫黑除恶方案文件,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坚持依法办案,发挥检察机关引导侦查的作用,办理了何某明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四是坚持深挖彻查,着力“破网打伞”,在办案中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条。五是强化线索核查,推进“问题线索清零”,承办吴川市扫黑除恶办移交的11条线索均已办结。六是延伸检察职能,针对履职过程中发现的基层治理、行业管理漏洞,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5份,推动完善社会治理。七是加强宣传,深入镇街开展了多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营造扫黑除恶宣传的强大声势。八是助力基层建设,协助中共吴川市委组织部对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进行联合审查73次,审查1573人。
吴川市公安局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吴川市公安机关坚持对标“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发挥公安主力军作用,依法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取得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亲抓,全警动员,全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局党委领导始终冲在最前面,坚持参与重大案件、线索的分析研判会议,带领全局奋战在扫黑除恶一线。二是坚持以打开路,通过深度经营、缜密侦查,该局成功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6个,查处、移交涉黑恶公职人员26人,查冻涉案资产2142万元,有力地净化了社会风气,得到群众的高度好评。三是强化宣传发动,该局积极打造网络舆论宣传矩阵,通过网络宣传平台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宣传、案件通报、警情通报、工作通报等文章及视频,其中不少作品得到国家级媒体,省、市级媒体及腾讯、新浪等知名媒体和大批自媒体转发转载,向社会展示了吴川公安坚决依法严惩涉黑恶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和雷霆行动,营造了警民合力扫黑除恶的良好社会氛围。
遂溪县
遂溪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2018至2020年,遂溪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遂溪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根本遏制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贡献突出,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中,落实科学精准要求,严把事实关、证据关,不拔高、不降低标准,运用监督执纪“七个看”和问责“六字诀”,坚持纪律挺在前面,对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处分41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3人、开除公职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真正做到“打伞破网”,实现政治、纪法、社会效果相统一,为人民群众交上一张满意的答卷。
遂溪县法院刑事审判庭
一是全力推动“案件清结”。截至2021年6底,遂溪县法院刑事庭累计审结涉黑恶案件28件135人,其中涉黑案件4件44人,犯罪集团案件2件17人,涉恶团伙案件22件74人,重刑率64.46%,按期完成了“百日攻坚”行动和“案件清结”阶段性任务。狠抓“案件清结”,如被告人黄某某等23人及被告人周某某等20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四案,其中被告人黄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省扫黑除恶办挂牌督办的湛江市首宗“套路贷”案件;被告人周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三案是我县公安机关侦办的典型涉乡村治理案件。案件宣判后,均被省院、中院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广泛报道。二是积极参与“行业清源”。刑事庭始终坚持以各类新型涉黑恶犯罪为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行业清源”中的作用,努力实现“审理一案、带动一串、警示一片、净化一方”目标。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刑事庭共发出涉黑恶司法建议28份,已全部收到整改、反馈复函。三是大力推进“线索清仓”。刑事庭建立线索台账管理制度,做到件件有跟进、件件有回应,杜绝有案不查,压案不查,实现“线索清仓”的目标。截至2021年6底,刑事庭共受理线索22件,已办结22件,均在期限内办结,件件回访。
遂溪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遂溪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依法履职、主动作为、扎实工作,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位谋划推进。作为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的部门,第一检察部认真研究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工作目标,狠抓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内、外部协作机制,推动工作形成合力。二是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涉黑恶案件,先后办理了周某某等22人涉黑案、“4.28”套路贷27人涉黑专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着力更新司法理念,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计对41名涉黑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三是以“六清”行动为抓手,纵深推进扫黑除恶。紧盯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扫黑办的督导引领作用,有力保障“六清”目标按时保质完成;坚持以检察建议推动行业清源,共计发出检察建议书47份,均已答复,有效推进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行业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四是注重普法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始终坚持线上线下双发力的宣传方式,广泛开展扫黑除恶普法宣传。截至目前,共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受众约6000人,派发宣传手册约9100册、扫黑除恶宣传台历2000册。
遂溪县公安局扫黑除恶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遂溪县公安局扫黑办在县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坚持以打开路,强化线索攻坚,深化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积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县局扫黑办牵头组织各警种、部门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1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3个,打掉一般涉恶犯罪团伙40个;共侦破涉黑恶刑事案件532宗,刑拘涉黑恶嫌疑人1134人,逮捕涉黑恶嫌疑人772人,移送起诉涉黑恶嫌疑人1154人;共查处打击涉黑恶公职人员9人、村居“两委”党员干部9人,向纪监部门移交涉“保护伞”案件12起和问题线索72条,共立案33人,处分3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共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3125.84万元,缴获涉案枪支5支及其他赃款赃物一大批;共核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830条,办结427条,成案166条。其中,核查中央督导组督办线索37条,办结37条,成案23条。
徐闻县
徐闻县扫黑除恶办
徐闻县扫黑除恶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目标,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始终坚持“六清”推动,形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合力,全县社会治安形势持续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圆满完成了村(社区)“两委”等基层组织换届工作,筑牢基层组织根基,有效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创建“无黑恶乱”村(社区)活动,制定了全市首个创建方案,得到省扫黑除恶办的高度认可,广大基层农村“三无三强”村(社区)覆盖率逐步提高。依托综治网格化管理,健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全面推广“五老五联”诉源治理模式成功经验,98%以上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2020年度群众对扫黑除恶知晓率排名全市第2、全省第19位;扫黑除恶给群众带来安全感提升排名全市第6、全省第60位;群众对扫黑除恶满意率排名全市第1、全省第10位;其中满意率比2019年度提升128位。
徐闻县纪委监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徐闻县纪委监委按照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要求,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查处了一批在全县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打掉了一批“保护伞”“关系网”。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实行领导包案化解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工作。二是精准发力“打伞破网”。对“打伞破网”作出重点部署,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统筹协调、靠前指挥,分管领导组织指导突破案件。坚持“一案三查”,组织问题线索大起底,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等部门“横纵”联动协同,督促政法机关及时移送线索。县纪委监委于2020年7月被评为“湛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三是深化标本兼治。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特点规律和经验做法,巩固扫黑除恶惩腐“打伞破网”专项行动成果。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断巩固拓展“惩腐打伞”战果,拍摄政法系统警示教育片《警诫》,以身边的“案中人”“案中事”警示警醒身边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徐闻县委宣传部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中,中共徐闻县委宣传部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农村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工作。一是建立宣传主阵地。制作大型宣传牌,在县城主要路口、交通要道及各乡镇的出入主干道悬挂。组织发动各有关单位通过挂拉横幅、张贴标语口号、利用LED荧屏滚动播发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宣传。二是媒体宣传。在各媒体平台上相应开设《警视天地》、《检察视界》、《徐闻平安家庭》等专栏专题,以专题、消息等形式宣传报道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度、成效,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三是举办活动宣传。结合相关部门工作,举办了“百名政法干警进千村”工程、“普法大篷车”“送文化下乡”“小手拉大手,共建平安徐闻”,并先后在徐闻文化广场、徐闻二中等场所举办“扫黑除恶成果展”等大型宣传活动。四是扎实推进“扫黄打非”工作。以“净网”“清源”“护苗”“秋风”“固边”专项行动为抓手,突出“查”与“堵”,全力收缴各类违禁非法出版物,大力整治对出版物市场,重点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特别是“博彩”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和盗版图书。
徐闻县公安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徐闻县公安局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中心,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工作原则和“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确保了专项斗争在党委工作层面的常态化运转。一是在抓好专项斗争细化推进上不断下功夫。全面统筹盘点重点工作,汇报线索、案件的办理进展,对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中所遇问题开展深入分析和研究。二是全力强化组织保障。根据扫黑除恶工作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需要,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扫黑除恶专职攻坚队伍,确保专项斗争队伍结构合理,力量充沛。三是全面强化责任落实。在责任落实上,该局明确要求从党委到各派出所各级主要领导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直接抓在手上,不断推进各项打击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在专项斗争两项主要工作上,线索办理工作实行局领导“三包”原则,并建立重点线索核查工作定期汇报制度,确保线索核查工作推得动、查得清;重点涉黑恶案件侦办实行局主要领导挂牌督办,严把案件办理程序关、质量关,严查涉案资产和“保护伞”问题,确保重大涉黑恶案件在关键问题上突破有力,查得清楚,打得彻底。
经开区
经开区委政法委
一是牵头抓总,组织有力。3年以来,经开区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组织成立机构、建立相关制度机制、实行领导挂点包案等系列最强措施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经开区扫黑除恶工作连续3年在全市考核中取得名列前茅的优异成绩,其中2019年,经开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被评选为先进县(市、区)。二是统筹协调线索案件快办快结。牵头建立联席会商机制,对重点案件线索时时跟踪督办,有效推动案件线索成功办结。3年来,对上级线索全部按时高质量办结,市区两级线索全部“清仓见底”,其中上级线索办结率在全市排名前3;2019年经开区扫黑除恶满意率全市排名第1。三是行业治理有方、宣传效果显著。一是制定行业治理方案、建立行业治理双向反馈机制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大力整治行业乱像,建立行业治理常效机制198项,有效堵塞行业治理漏洞,行业乱象发生率明显下降。二是制定方案多层次开展专项斗争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3年来,经开区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均取得显著的宣传效果,其中2019年经开区扫黑除恶知晓率在全省排名第3,全市排名第2。
经开区公安分局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经开区公安分局在省、市公安机关和区党委、区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中心,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工作原则和“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持续发力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有效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专项斗争以来,经开区公安分局共打掉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涉恶势力犯罪集团8个,涉恶犯罪团伙48个,立23类涉恶案件397起,破案369起,抓获各类涉黑恶违法犯罪嫌疑人807人,其中刑拘657人,逮捕496人,移送起诉792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约16825.47万元,打掉保护伞25人,共核查各类涉黑恶线索440条。三年来,经开区公安分局在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量化考评中,2018年度排名第七,2019年度排名第三,2020年度被评为优秀等次,工作成效显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不收兵,擎旗再争先,经开区公安将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为契机,持续健全完善扫黑除恶常态机制,坚持固要基,补短板,堵漏洞,强本领,全力以赴让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努力为建设“平安经开区”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经开区纪委监办
2018年以来,经开区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全力以赴,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高站位、高标准、高要求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先后办结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3件,办结率100%。其中立案38件,处分38人。科级干部5人,充当“保护伞”18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7人。向案发单位、部门发出涉黑涉恶领域纪律检查建议书43份,反馈率100%,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经开区检察院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经开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严守法律关、事实关、证据关,积极推进“打财断血”、“打伞破网”、“以案促治”。该院办理了全省十大涉黑案件之一的宁某某等42人涉黑系列案,该案跨度10余年,涉案人数多,涉嫌罪名多,涉及面广,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涉案总资产初步估值21亿余元;后经深挖彻查扩大战果,办理了宁某某的“余党”谢某某涉黑案。该涉黑系列案开创湛江市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案件适用认罪认罚的先例,移送涉案现金3亿余元,移送涉黑“保护伞”线索11条,发出行业治理检察建议书2份,均收到整改回复,切实做到“零上访”、“零投诉”、“零舆情”,确保“三个效果”的统一。同时,该案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佳典型案例;该案的宣传材料分别入选全国、广东扫黑除恶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网上主题展览馆。且办理该案的经开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表彰为“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经开区法院
经开区人民法院干警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忠诚履职尽责,对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做到“快、准、狠”精准打击,对黑恶财产做到“罚、没、返”精准处置,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贡献出湛江智慧和湛江经验。一是高质量完成省级挂牌督办案件。如宁某某等38人涉黑案,涉及12个罪名,46起犯罪事实,涉案财产近20亿,经开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迅速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严控证据标准,严把案件定性,发挥庭前会议功能,助推被告人认罪认罚。该案38名被告人中有28人自愿认罪认罚,极大提高了庭审效率,拟定10天的庭审仅用4天就顺利完成。该案宣判后肃清了全市非法放贷、暴力讨债的不正之风,推动优化全市营商环境。二是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助推"打财断血”。如宁某某涉黑案扣押财产种类繁多,数额特别巨大。经开区法院干警充分发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将涉案财产进行分类处置,对每一个登记权属人进行产权核实,在判决中逐项说明来源、权属、用途及流转,做到精准分析。以判决主文确定财产处置原则,附随案移送财物处理一览表的形式对涉案财产做到“罚、没、返”精准处置,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同时,将审判与执行工作联动运作,提前为财产执行筑牢基础,攻克执行异议难点,确保后续执行的依法、准确、高效。
奋勇高新区
奋勇经济区公安分局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部署开展以来,在区党委、管委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下,奋勇公安分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利用党建文化阵地,借助“学习强国”“粤警党建”平台,全面强化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将学习教育贯穿工作始终,进一步筑牢了队伍忠诚警魂;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素质、快节奏、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大力开展全警大练兵活动,切实提升队伍打击能力水平;始终坚持“四个铁一般”标准,以在岗在位、值班执勤督导检查为抓手,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确保队伍作风优良、政令警令畅通、内部安全稳定;始终坚持 “黑恶必除、除恶务尽、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工作方针,把打击涉黑恶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中之重来抓,把专项斗争摆在突出的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来落实。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中,奋勇分局侦破并带破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和开设赌场案,成功捣破恶势力犯罪团伙1个,刑拘10人,逮捕、起诉该系列案犯罪嫌疑人共8人,缴获自制猎枪1支,刀具3把,摩托车2辆;侦破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案件1宗,打掉涉黑灰产团伙一个,刑拘6人、逮捕6人、移送起诉6人;办结上级转办线索1条。
来源:湛江市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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