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公告
为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秸秆禁烧工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秸秆,是指对玉米、水稻、豆类等农作物收获籽实和其他有用成分后剩余的物质,包括田间地头杂草、林下植物、秸秆打包回收残留物。
二、禁烧时间及范围。2021年9月15日至2022年5月15日,全市范围“全域、全时段、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屯及有关单位作为各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要制定工作方案、宣传方案,完善秸秆禁烧机制和指挥体系,加大巡查力度和宣传力度,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禁烧责任落实到户、到人、到地块。对禁烧期间火点较多,禁烧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屯及有关单位责任人从严从重予以问责。
四、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处以500-2000元罚款。对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五、加强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投诉各种违规焚烧行为,市政府设立火点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4小时举报电话:12369
肇东市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
露天焚烧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肇东新闻》播出时间表
首播时间:18:00
重播时间:当日21:00
次日6:30 12:00
清新的格调 权威的发布
独特的视角 敏锐的洞察
肇东市融媒体中心
肇东市广播电视台
新媒体给你不一样的惊喜!
监制:沈彦冰
责编:韩明哲
编辑:顾春阳
于嘉琪
姚艺璇
公众号图文视频来源
肇东市融媒体中心
肇东市广播电视台
欢迎转载 禁止盗用
招商电话:13274620001
肇东市融媒体中心新媒矩阵
《肇东融媒》官方公众号
《ZDTV汇生活》公众号
肇东广播电视台
官方微博号
肇东融媒
官方快手号
肇东融媒
官方抖音号
(此二维码需要在抖音里扫)
凡标有肇东市融媒体中心(肇东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的视音频资料,版权均属肇东市融媒体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肇东市融媒体中心(肇东广播电视台)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
违者肇东市融媒体中心(肇东广播电视台)将依法追究责任。
请点一下“在看”呗,谢谢喽!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