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
切实保护我市森林资源
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近日,我市发布林区禁火令。
01
禁火时间
我市森林高火险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02
禁火区域
(一)全市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缘100米范围内区域。
03
禁止行为
禁止烧荒、烧稻草、烧田埂、烧火土灰、烧香烛冥币、燃放烟花爆竹、林间吸烟、野炊、烧火取暖、火把照明、玩火狩猎、烧山造林、放篝火、放孔明灯和其他野外用火(炼山造林的按程序批报)。
04
凡违反本禁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5
举报电话:0799-6780110(萍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来源:萍乡市人民政府、中国应急信息网
END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